horse312 wrote:電話打給老闆說:"那天你們的員工口氣很不好,彈車架而已有這麼嚴重嗎?"...(恕刪) 被客訴...那你可以反過來"訴客"啊~搞幾張賓館的發票寄到他家保證雞飛狗跳........
akaiwu wrote:沒錯,我想我是誤會了...(恕刪) 少林寺的大力金剛指應該也可以...少林功夫好嘢大:少林功夫醒五:好好野大:少林功夫勁五:係好勁大:我係鐵頭功五:無敵鐵頭功大:你係金剛腿五:我係金剛腿少林寺→大力金剛腿來亂的酸
簡單"尊重"兩個字還是不少人不懂跟"玩物喪志"沒關係 跟"錢"更沒關係尊重是尊重"人" 也不是尊重"車子"如果別人不經我的同意就來碰我的東西除非是我朋友 不然我一定很不爽更何況那是新車我當然不希望我都還沒使用就被人"玷汙""玷汙"只是誇飾而已喔~~~~~應該不會被拿去做文章吧......
不管是到車店看車或是朋友約騎,我都不喜歡碰人家的車,更別說彈車架了,比我好的車我們買不起,遠觀就好何必褻玩焉?不如我的車,我也不會買那更不用看了。如果遇到自己中意的車款,我會先請問老闆有試乘車可以試試看嗎?有時候跟朋友出去騎車,朋友的車都比我高檔,也力邀我騎看看,我都敬謝不敏,我都說看看就好不必試,摔了我賠不起,喜歡也買不下手,能夠跟你們一起騎車就是我的榮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