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起用攜車袋上對號火車也要幫愛車買票???

台鐵如果要收費,
說實話,小弟我舉雙手贊成。
這樣,就有真正的空間了。
也不會被其他乘客白眼了。

但是在收費的同時,
請給我們單車族一個專屬人車空間。
不然,
收費,是要收座位錢?還是拖運費?
座位費的話,單車可以大剌剌放在座位上嗎?
(這樣應該可以不用打包了吧;蓬頭垢面都可以坐台鐵了,那還擔心單車弄髒座椅?)
拖運費的話,單車是在各節車廂,找空隙放嗎?還是給一個車廂托運?遺失時,怎樣算價錢?

只是現在的規定就是不給上,相關的配套也沒有明確地說出。
就算補了票,還是要塞。
那不就是變相地要大家多買車票而已嗎?

收了費後,就要名正言順給大家一條路走。

姬考 老子從未驚過
Tim1995 wrote:
既然要抗爭
就更應該公正客觀一些
不要誤導做片面主觀的解釋
上面這段台鐵的原文
請問你台鐵訂這法條的原意是為了要收錢嗎??
我怎麼橫看豎看都覺得台鐵是明文規定並宣導不要攜帶裝有攜車袋的自行車上對號列車
違反規定者需補收運費
事前買票收費跟事後被發現才被罰款追繳運費完全是兩碼事吧


抗爭......是誰要抗爭的!!!你是不是找錯對象了,我一開始就說,台鐵這樣子做不合理,還有提出一些我的了解與想法
你會不會想太多,回到主題

是不是收錢直接先弄清楚原文吧.....如果是"不要攜帶裝有攜車袋的自行車上對號列車"那一開始應該就是不准自行車上月台,請教一下有哪一個站是對號列車有停靠,但是月台或是車站沒有站務人員的 (只有一些偏僻的小站是沒有站務人員的但是這些站都不停對號列車)那根本就不存在"違反規定者需補收運費"

去看一下我的另一篇(我對台鐵唯一發的一個主題),補收運費的部份,如果是依照貨運的辦法,自行車每輛每公里為
1.09元(含稅為1.14 元),起碼運費32.00元(含稅為34.00元)那為何現在是要收一倍的票價,自強號快遞也才600多

再則,如果是禁止運送的是不會有運費的問題,會要求你再下一站下車,直接拒絕運送(試試帶隻寵物蛇上車看看會不會要你下站直接下車)

再來....目前的大車的攜車袋,不是拆前後輪就是拆前輪,裝袋後比一些26吋的摺疊車還來的小(拆前後輪的那種),台鐵這次的說法根本沒分輪徑,那是不是一定要有折疊機構才叫折疊車呢......那AM,BSM這種中間分割的車種,算不算折疊車

還有台鐵板橋站的人很明確的告訴我,如果多買一張票也是可以的....反正就等於支付了兩倍的票價,所謂的補票的意思是上車沒買票,而買了一張票,這也表示這個票可以在上車前就買,如果這個票不存在,就沒有補票這個問題

Tim1995 wrote:
美其名是保障單車客的權益
說來說去原來就是要爭取你個人的方便
然後把所有愛好單車運動的車友都拉下來跟你一起抗爭


個人方便,我到高雄,到台南都是公司出的錢,我只是喜歡台鐵而已,雖然慢一點,(看看之前我寫的)現在變成這樣我已經在用高鐵出差了,對我而言省了時間,我還是帶著折疊車趴趴走啊....還有....請教一下....我抗爭了什麼

Tim1995 wrote:
你在外看別人的嘴臉跟我們有啥關係??
況且南部的計程車司機被你形容成外地
這麼冰冷的字眼是什麼樣的邏輯與階級意識??
為什麼我在南部搭計程車都覺得當地運將都蠻親切有人情味的
都會主動跟我聊幾句
你講的所謂嘴臉是啥??
到底都是別人有問題
還是你打從心理瞧不起人家而形成的問題??


可能是我沒說清楚,我指的是車站的排班計程車
去試試,從高雄火車站,各地都可以啦,搭排班的計乘車,但是去的地方車資大約只有3-40那種(起跳90,總共大約130左右)看看會不會聽到一些有的沒的,有的乾脆連冷氣都不開,還會冒出一句這麼近不會搭公車喔
這種嘴臉我碰多了.....我還真的瞧不起這種人...後來我都寧願去路口攔車...為何給人家錢賺還要看人臉色...嫌短程

Tim1995 wrote:
藉以合理化並方便挑動族群行共同抗爭之實


先去搞清楚,是誰在抗爭後在說吧........
AKG K240mk2 /K240s /K240DF /K240m /K240
不管是要繳錢買票,還是要免費運送,我是覺得大家想要的不就是一個 光明正大、名正言順 跟 心安理得嗎 ?

要嘛,就訂出公平合理的收費辦法、收費標準,免的哪天想背著30公升以上背包搭火車去流浪幾天時,被旅客問到"你的背包好像有超過110cm吧,有被補票嗎?" 這時才真的尷尬呢..

攜帶長寬高>110cm行李搭火車,又不是小偷,為何還得畏畏縮縮,又不是在買樂透 ? 收不收票還得賭運氣+看人臉色....

攜帶現行大眾運輸系統都認為大小合宜的行李搭乘對號列車,是旅客的權利,至於需不需要買票 ? 對旅客來講那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讓攜帶行李的旅客,每個人都可以光明正大、有所適從,不需要像人治社會一樣,期盼那鄉愿的僥倖默契 .....

話說回來,既然想要收費,最起碼也要有個大型行李置放區供放置行李,不然買了票還遭白眼問候,那才會更嘔不是吧 .....
Willien Chen wrote:
是不是收錢直接先弄清楚原文吧.....如果是"不要攜帶裝有攜車袋的自行車上對號列車"那一開始應該就是不准自行車上月台,請教一下有哪一個站是對號列車有停靠,但是月台或是車站沒有站務人員的 (只有一些偏僻的小站是沒有站務人員的但是這些站都不停對號列車)那根本就不存在"違反規定者需補收運費"
去看一下我的另一篇(我對台鐵唯一發的一個主題),補收運費的部份,如果是依照貨運的辦法,自行車每輛每公里為
1.09元(含稅為1.14 元),起碼運費32.00元(含稅為34.00元)那為何現在是要收一倍的票價,自強號快遞也才600多
再則,如果是禁止運送的是不會有運費的問題,會要求你再下一站下車,直接拒絕運送(試試帶隻寵物蛇上車看看會不會要你下站直接下車)
再來....目前的大車的攜車袋,不是拆前後輪就是拆前輪,裝袋後比一些26吋的摺疊車還來的小(拆前後輪的那種),台鐵這次的說法根本沒分輪徑,那是不是一定要有折疊機構才叫折疊車呢......那AM,BSM這種中間分割的車種,算不算折疊車
還有台鐵板橋站的人很明確的告訴我,如果多買一張票也是可以的....反正就等於支付了兩倍的票價,所謂的補票的意思是上車沒買票,而買了一張票,這也表示這個票可以在上車前就買,如果這個票不存在,就沒有補票這個問題
...(恕刪)


你這叫得了便宜還賣乖
你的單車都扛出來到火車站了
台鐵有可能叫你把車扛回去或是自己想辦法消失否則禁止你搭火車嗎??
如果台鐵真的這麼做
你是不是又有話可說台鐵沒人性??
一個成年人不會沒有這樣設身處地的思維吧
只有可能刻意略過避談
你先前的評論刻意誤導台鐵訂的這項法條目的是為了收錢這是事實
不要避重就輕
難道你真看不出來台鐵就是不希望你帶車上對號列車??
何必又一直圍在替單車買票這件事打轉
好創造一些可以渲染的矛盾
抗爭一定需要寫在額頭上才叫抗爭嗎??
躲在背後放一些似是而非的煽動言論比光明正大的抗議更惡劣吧!!
你搭台鐵, 搭高鐵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的出發點不夠正當
後面只會越講越離譜



Tim1995 wrote:
你這叫得了便宜還賣乖
你的單車都扛出來到火車站了
台鐵有可能叫你把車扛回去或是自己想辦法消失否則禁止你搭火車嗎??
如果台鐵真的這麼做
你是不是又有話可說台鐵沒人性??


這不是更可笑嗎.....有這種邏輯......規定如果不可以,還可以這樣半推半就喔

"單車都扛出來到火車站"就一定要能上車,那跟你之前說的不是很矛盾...扯什麼旅客權益

因為車到了車站旅客權益就不用顧了......台鐵不是為了收錢是為了什麼

那我帶隻大公雞去車站,台鐵是不是因為我雞都帶到現場了,所以我也可以上車

這到底是什麼邏輯啊......


Tim1995 wrote:
一個成年人不會沒有這樣設身處地的思維吧
只有可能刻意略過避談
你先前的評論刻意誤導台鐵訂的這項法條目的是為了收錢這是事實
不要避重就輕
難道你真看不出來台鐵就是不希望你帶車上對號列車??
何必又一直圍在替單車買票這件事打轉
好創造一些可以渲染的矛盾


車還是可以帶上去,只要花錢就行,台鐵條文中從沒有出現一個禁止的字樣

有錢的就背上去,不然多買一張票,現行的狀況就是那麼簡單,就是花錢.....

有禁止的就是下車.....

 貳、旅客違反前項規定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危險品 應請旅客將所攜帶之危險品在最近停車站下車,由下車站作適當之處理,按普通包裹
       計收運費,並加三倍之運費,另依鐵路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規定處罰。

    二、 屍體 應請旅客將所攜帶之屍體在最近停車站下車,由下車站按每具計收運費,並加三倍之運
       費。
     三、 屍骨、屍骨灰 有行李車者應請旅客移入行李車內,無行李車者在最近停車站下車,由到達站
       或下車站按貴重品計收運費,並加一倍之運費。
     四、 動物、寵物 有行李車者應請旅客移入行李車內,無行李車者在最近停車站下車,由到達站或
      下車站按動物包裹計收運費,並加一倍之運費。
     五、 腐臭不潔之物品 應請旅客將攜帶之腐臭不潔之物品在最近停車站下車,由下車站按普通包裹
       計收運費,並加一倍之運費。
    六、 阻塞走道或有毀損車輛之虞的物品 有行李車者應請旅客移入行李車內,無行李車者在最近停
       車站下車
,由到達站或下車站按普通物品計收運費,並加一倍之運費。

Tim1995 wrote:
抗爭一定需要寫在額頭上才叫抗爭嗎??
躲在背後放一些似是而非的煽動言論比光明正大的抗議更惡劣吧!!


隨你怎麼說吧.......小弟弟
AKG K240mk2 /K240s /K240DF /K240m /K240
其實看了那麼多,也不知道到底是誰再放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
今天假設台鐵的板橋站,真的有對威廉大說過多買一張票是可以的(支付兩倍票價)
那我就真的覺得台鐵真的就是爲了收錢,難道不是嗎?

我有一個問題好奇想問問大家,不知道台鐵會怎麼處理
假如用攜車袋來裝行李(我想長寬高加起來應該是超過110公分吧)
跟把腳踏車折起來用行李箱裝(一定也會超過110公分)
那這樣台鐵是會針對哪一個禁止

Tim1995 wrote:
我寧可自己開車載出去也不想當不受歡迎的澳客
騎小折並不能代表所有的單車客...(恕刪)

而且有能力4+2的也不能代表所有單車客吧
那這樣沒有車又想去花東自行車旅遊的人,不就很可憐
只能等那個一天只有一兩班的電聯,或是託運
鐵路運送規則 (民國 95 年 02 月 27 日 修正)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時,鐵路機構得拒絕運送或解除契約:
一、旅客或貨物所有人違反法令規定、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及有關鐵路運
送之規定時。

二、旅客或貨物所有人對於鐵路運送要求特別責任或義務時。
三、天災事變等不得已事由阻礙運送時。
四、旅客有傳染病、酗酒等危害自已或他人及騷擾他人之虞時。
五、老、幼、殘障、重病、瘋痴、精神病等需要護送之旅客而無護送人時

六、鐵路機構在運送上無所需之設備時。
七、行李、包裹及貨物之性質、重量、長度,體積或包裝不適於運送或有
危及他人或損及他物之虞時。

Willien Chen
你所說的
車還是可以帶上去,只要花錢就行,台鐵條文中從沒有出現一個禁止的字樣
有錢的就背上去,不然多買一張票,現行的狀況就是那麼簡單,就是花錢.....
有禁止的就是下車.....


旅客違反阻塞走道或有毀損車輛之虞的物品不得隨身攜帶上車規定依下列規定辦理:
六、 阻塞走道或有毀損車輛之虞的物品 有行李車者應請旅客移入行李車內,無行李車者在最近停車站下車,由到達站或下車站按普通物品計收運費,並加一倍之運費。(你不知道此為罰款嗎)

違規人交罰款就可以就地合法嗎,台鐵如未依規定請違規人下車,就被你說成(有錢的就背上去,不然多買一張票,現行的狀況就是那麼簡單,就是花錢.....)你真會幫單車增取權益,看來台鐵要嚴格執法了.
Willien Chen wrote:
隨你怎麼說吧.......小弟弟
......(恕刪)


想不到這麼快就被我說中了
越講越離譜
當理不直氣不夠壯的時候
逞口舌之快的漫罵就出來了
你的風度不過爾爾
一大堆人尊稱你"威廉大"
真感到汗顏
容我再把台鐵的法條原文再貼一遍

臺鐵局呼籲旅客,切勿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搭乘對號列車,違反規定者將依「旅客搭乘對號列車區間等額票價」補收運費。

條文訂的好不好, 對不對, 那都是可以 "理性" 討論的
但是不要用扣帽子的卑劣手法
自行擴大解釋成台鐵訂這規定的目的就是想要多收費
用污名化的卑劣手段藉以惑眾
台鐵是沒有寫禁止
但一定要寫禁止並且全面封殺「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你才滿意嗎??
這樣的話你跟先前那些包垃圾袋就上大眾捷運工具的單車澳客有何差別??
一定要人家把法令訂死到一點緩衝的空間與餘地都沒有
捫心自問
你這樣到底是幫所有愛好單車的朋友爭取權益
還是幫倒忙??
反正台鐵不能坐你還有高鐵
而且公司幫你出車錢
你一點都沒有差別


Tim1995 wrote:
臺鐵局呼籲旅客,切勿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搭乘對號列車,違反規定者將依「旅客搭乘對號列車區間等額票價」補收運費。


那是不是收了運費就可以了......................

就是給錢不是嗎.......

如果禁止.....是連上車就不得上車的......

之前所提的,單車過剪票口難到會看不到,不是還有人提醒7月1日開始要收費了

以目前碰到的車友來說,台鐵不是進站時說要收運費嗎!!有哪一個說是罰款來著

上車後車長不是給你另一張車票,那我多買一張即使單車不能放座位上,買票的持有者還是擁有座位的使用權

只是先買跟後買的問題,難道先買的不能上車,補票一定要上車才能買嗎

真的很搞不懂,為何你們老是拿文字在那繞來繞去,當別人把台鐵自己的行李要求110cm搬出來時又說別人不通情

理 說帶行李是不得以

現在多收一張票了,還要說我誤導大家....但是事實就是如此不是嗎

還有"全面封殺「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現在已經是全面封殺了,沒有一台車可以上對號車

上車就是給錢.......


還有請那個小康搞清楚啥叫運費啥叫罰款 ,我已經懶的跟這種不懂鐵路的人談鐵路
AKG K240mk2 /K240s /K240DF /K240m /K240
garcia25 wrote:
今天假設台鐵的板橋站,真的有對威廉大說過多買一張票是可以的(支付兩倍票價)
那我就真的覺得台鐵真的就是爲了收錢,難道不是嗎?


這一點
台鐵是理外都不是人
准予多買一張票讓攜車袋進來會被污名化成為了收錢
一概禁止且沒有轉寰餘地又會被講成官僚不懂得變通
兩面都為難
癥結是為什麼沒有人追究不守法違規帶車的人不但沒事
還可以大言不慚地有理由講兩面話??

garcia25 wrote:
我有一個問題好奇想問問大家,不知道台鐵會怎麼處理
假如用攜車袋來裝行李(我想長寬高加起來應該是超過110公分吧)
跟把腳踏車折起來用行李箱裝(一定也會超過110公分)
那這樣台鐵是會針對哪一個禁止


我一開頭就講過
幾十年來沒有任何法規約束
為什麼帶攜車袋上對號列車都相安無事
即便是有110cm長寬總長限定
台鐵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為什麼唯獨近來小折熱潮興起
台鐵必須特定一個法條明文規範??
是誰破壞了幾十年來相安無事的模糊地帶??
更有些人因為攜車袋被明文規範了
所以也要讓所有超過110cm的行李一起陪葬
這麼做厚道嗎??難道不自私??
現在當兵不知道還要不要背黃埔大背包

garcia25 wrote:
而且有能力4+2的也不能代表所有單車客吧
那這樣沒有車又想去花東自行車旅遊的人,不就很可憐
只能等那個一天只有一兩班的電聯,或是託運


有能力4+2的的確不能代表單車客
但是他們並不會影響到一般旅客
要4+幾都沒人會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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