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er wrote:
相信很多人都對意外險有個誤解, 以為所有意外都可以得到賠償, 其實不然,
得要不是你造成的意外, 才會有賠償,
你撞到電線桿或撞到別人 -> 不賠
別人來撞你 -> 才會賠
天災也不會賠,
不過還算便宜啦
依ayler大的發言,
我相信確實有很多人對於人身保險的意外險有所誤解...
依據保險示範條款對於的定義(我相信各家保險公司的定義應該都一樣),
"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兩個重點在於:
1.非由疾病引起;
2.外來突發。
所以如果不是心臟病發或是癲癇發作導致的意外,
或是個人蓄意讓它發生的事故,
都符合一般意外險對於"意外"的定義。
自己撞到電線桿導致受傷,
保險公司還是負保險金給付責任。
除非ayler大指的是汽車的責任險,
那就得看條款的約定,
小弟對於產險條款並不熟悉。
以上訊息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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