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5888 wrote:
自行車道上~~請管好自己的小孩跟寵物!!(恕刪)
這裡我想呼應eric的看法
先強調:不是針對樓主喔~
如果只是單純載著狗狗到某個較寬廣的定點 (例如河濱公園) 才放下來玩耍,我覺得無所謂
因為狗狗在車上時就跟載著貨物、行李沒兩樣,並不影響他人;
但如果是把狗狗放在自行車道上跑,那實在是逾越了一個人他所能主張「行為自由權」的界限了,
說狗狗沒有判斷能力,並不符合事實;但說狗狗的判斷能力不如人類,應該是可以被絕大多數人所接受的論述,
至少牠不會在決定往哪邊跑之前,先考慮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性。
自行車道畢竟是公物,並不是誰愛怎麼使用就怎麼使用的私人空間 (嚴格而言,私人空間也不是就能為所欲為)
現在很多人都很會主張自己有什麼什麼權利、有怎樣怎樣的自由,
講白一點就是「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但卻忽略或無視於實際上的確是有很多的「不可以」。
「自由權」一定有其界限,簡單說就是最起碼不能妨害到他人的基本權,
在所有的基本權裡,人身安全是最上位的,
也就是說,再怎麼主張行為自由權,一旦有侵害他人人身自由之虞時,就都要受到相當限制,
所以若要主張「放狗在自行車道上跑是我的自由,你管不著」這種話,是絕對說不通的。
小孩子也一樣,
我也曾在另一篇文章裡提過,
併排騎車不太好,在對向沒有來車時倒也無可厚非;
但很多情況是,父母親明明看到對向有來車了,或是後面有人要超車了,
卻竟然不會叫小孩靠右讓出路來,講難聽一點,就是連當父母親的都當場像個白痴,
又或者父母親在後面大叫,小孩卻依然我行我素,當耳邊風,
可以想見其平日的教養如何了,
讓人看了只能搖頭歎氣。
一個理想的社會運作方式就是:
每個人都盡量謹守不逾越他權利的界限,並且盡可能的盡到社會規範所賦予他的注意義務,
聽起來很艱澀,其實沒那麼難,
很多事該怎麼做才是對的,不是不知道,只是因為沒罰則或抓不到所以不願照規矩來,
這一點若能改變,其實社會的進步會很可觀
ps. 請不要說因為我是貓,所以反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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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118722/Its-ruff-ride-The-new-dog-powered-scooter-lets-pooch-walk-yo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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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弟痛不欲生.. 後來還是下車用牽的趕快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