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發光會比較安全。但是拜託不要用閃爍的,黑漆漆的環境中看這LED在那邊閃真的很刺眼。建議可以再加一組白色LED然後往地下打(和水平面呈75~80角)。把地板打亮了,大家也都會注意到你,又不會讓周遭的人感到刺眼。
vmax-0083- wrote:以前淑女車和賣場車不...(恕刪) 近距離反光板才有效,如果後車以超過百公里速度接近到幾公尺前才因反光板發現有單車,你覺得會有甚麼結果?然後,幾顆紅色小小led單車尾燈會覺得刺眼?就算會也一定是緊跟燈後與單車等速行駛才有可能,這時刺不刺眼也不影響駕車者安全,又何妨?最後,酒駕有趨光性?那是因為與疲勞駕駛一樣僅存對明顯光線做出反應的能力,指的是路燈、號誌燈這種能依賴倚靠的大型發光源,誰喝醉酒會專找單車燈撞啊!!!!撞到的都是不夠明顯不夠亮到被不清醒者注意的傢伙!!
曾親眼見過兩次自行車被追撞,你說要不要裝呢?一次是在新竹光復路上,現場環境不算暗,騎機車才剛從自行車左邊經過,就聽到聲音,然後只見到自行車飛到我右前方,噴得比我的機車車速還快,害我嚇的不敢停下來看。另外一次是在竹東,環境比較暗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