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e banned from cycling for life by USADA


一折 wrote:
去問問運動員吧!打針...(恕刪)


重點在於公平性,不然國際賽事何必會有藥檢?

Lance的精神力無庸置疑,簡直可以編列教科書。

但假使用藥為真,將替他蒙上陰影...
美國人的大頭症還真是無可救藥

USADA該不會以為世界上的所有運動組織都在他們的管轄範圍?

以單位權責來說,充其量可以宣布有驗出違禁品的可能性,並在美國境內進行限制比賽

其他國家有鳥你的必要性嗎?

再說事隔多年,檢驗的準確度有多少? 當年為什麼不檢驗?

驗個尿驗個血都要十幾年才有結果,檢驗人員的素質才更是大家該質疑的部分

我還懷疑那個尿是檢驗人員懶得跑廁所,自己尿在試管裡的
這種感覺很怪,
就好像畢業十年後, 隔壁班的老師跳出來說, 高中3年都是作弊過關的
然後高中成績不算....這....真是無言

藥頭終於伏法,還是被自家人制裁!!老天真的有眼
iisguagua wrote:
Lance將被USA...(恕刪)


重點是, USADA到底有沒有這權力吧....

UCI和美國自由車協會日前都發表過聲明, USADA是沒有任何的"司法審判權"(jurisdiction)

而且法律會要求要有直接證據, 可是目前都是他的隊友, 隊職員的說法,

並沒有確實有血液和尿液檢體陽性反應的確實證據....

壯哥只是選擇"消極地"不再面對, 因為他應該認定和一個沒有司法審判權的機構一直在對抗,

是一件很無聊的事....

當然, 如果壯哥今天面對的是聯邦法院的審理, 你看他會不會把所有基金會的錢都丟下去打官司....

jtlcheng wrote:
重點是, USADA...(恕刪)


USADA大概認為只要是美國人就是他管的吧

管他是在哪個國家比賽拿到成績的

USADA事件就我的理解,其爭議性有幾個:
1. 裁判兼球員:自己指控Lance先前服用禁藥、定罪,號稱Lance有權進行仲裁,但仲裁委員卻是USADA選任。
2. 沒有直接證據:Lance自始至終藥檢都是過關的,事隔這麼多年USADA當然沒辦法再拿那些尿液或血液出來檢驗,因此只能就「別人說、別人承認」這類間接證據來認定Lance有吃禁藥。
3. 管轄權:USADA對於Lance主要參加並得獎的比賽都沒有實質的管轄權利,更何況要剝奪Lance的七屆環法冠軍頭銜。

簡而言之,USADA的行為除了對當事人Lance不公平之外,也無疑是在傳統上握有自行車賽事管轄權的UCI等組織的頭上動土。

而Lance也嘗試透過律師向聯邦地方法院起訴,主張USADA踰越管轄權且對其調查違反了憲法保障的正當程序權利(Due Process),但此項主張日前遭法官以缺乏法律上的權利基礎而駁回(簡言之就是法願不願意介入此紛爭,其認為此事件應透過自行車領域的紛爭解決機制進行)。眼見法院不願意介入,USADA又一意孤行,Lance可說是陷入孤立無援的窘境,在預料到就算主張應進行仲裁仍無勝算的情況之下,Lance才發表了此聲明,嘗試起碼在輿論上取得支持。

相對的,John Bruyneel則選擇對USADA的指控主張進行仲裁,畢竟Lance身為自由車選手已經是準退休狀態,但Bruyneel身為車隊經理還有很長遠的路要走,一旦被禁止參加相關自行車活動,Bruyneel的損失太大。

以上是我這段日子有一搭沒一搭看相關外電新聞的解讀,若有誤解請各位不吝指教。
感覺像是有逃稅的嫌疑就要把你一生的收入都沒收。

有證據的話就拿出來吧,最多是一案一審,而不是這樣草率的全盤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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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得了睪丸癌然後擴散到腦部的人所用的藥一定會包含類固醇,而且有可能長期服用. 光靠這類固醇藥要拿七次環法冠軍更本是不可能的. 一個得了癌症的人能拿七次環法冠軍真是令人佩服!
又是一樁政治、權力、金錢謀殺的案件,真令人作噁!
懶惰則百事廢,含糊則爭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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