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特FD806藍色20吋摺疊車2007年12月26日中午公司門口失竊記(傷心的媽媽)


nyk121cy wrote:
大家都說要報案三聯單...(恕刪)


報案要三聯單,根本不是強人所難,任何事都要台面下處理,難怪社會會亂;
警察績效如何評是一回事,破案率也不能用表面數據去粉飾太平...報歉我太嚴肅了...
佛心眾多呀!
阿姐加油.祝妳早日找到妳愛車.祈求妳下次不再遭遇此事!
祝你早日找回愛車

每次停車買東西

眼神也都一直往門外看

就是怕愛車突然消失

加油,希望樓主趕快尋回失竊愛車
還有人幫腔說警察不是沒事做哩!!
這不就是要警察表現的時候了嗎?難道只有「包X包X」才是份內事???
小弟掉了三台車
沒有一次有開成報案三連單的

條子杯杯都是直接告訴我
車子根本不可能找回來
還當著我面說 可能被當廢鐵資源回收掉了吧?
可能看我是只是個中學生
都是叫我在便條上寫下聯絡方式
就石沉大海了

最後一次 因為掉的是騎不到10天的G牌新車
也或許那次有大人陪我去
條子杯杯才勉強讓我備案...

旁邊還有個女生 掉了手機 錢包 證件 駕照
條子杯杯也是跟他說不用報案
證件耶 很容易被人拿去冒用不是嗎?
那個女生也是盧很久 最後條子杯杯也只讓她備案
嘴裡還碎碎唸說 反正又找不回來 幹麻報案?

我現在改騎摺疊車 堅持車不離身
因為 1.偷兒太猖俇 2.條子杯杯太靠不住 3.我老爸人太好 沒辦法當權貴


~嚮往城市中自由穿梭的風~
sopp0820 wrote:
其實丟車真的很無奈...警用機車都偶爾會被幹走了....

現在一堆人喜歡偷車..如果真的是當代步工具 推薦您把他彩繪一下用噴漆噴的髒一點 這樣比較不會被幹.


個人最不能接受以上說法,
不管什麼東西丟了,
就是要報案,就是警察要抓壞人.
而不是檢討掉車的人車子不夠髒.

我想應該沒有人願意把自己的BMW噴成大麥町吧...

支持立法,偷車的人先打斷手腳再說....
湯姆貓 wrote:
個人最不能接受以上說...(恕刪)


一整個同意啊!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這是我們的權利 , 也是警察本身該做的義務 , 絕不是強人所難

建議打110報案 , 因為那邊會留下紀錄 , 相關轄區的警察局不敢不開三聯單 , 否則就是吃案

有些警查就是這種死樣子 , 幾年前我半夜發生一些事 去派出所報案 , 那警察也是一直跟我推託這種是很難破案之類的話 , 就是不讓我完成報案程序

本來不想半夜麻煩我叔叔的 , 我火大了 , 心想 : 你是看我好欺負就是了. 於是拿出手機打電話給我叔叔 , 故意在那警察前大聲說 : 叔叔抱歉那麼晚吵醒你.......我出了一些事情現在在XX派出所 , 你之前調到警政暑當督察.......喔~~你要跟那位警說話喔 等一下喔......

那警察一聽到這裡, 臉色變了一個樣 , 接過電話後 , 很快就客氣請我就坐 , 泡茶請我 , 詳細的問我案情 , 還請他們一位同事一直電話聯絡相關單位

哇係阿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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