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an2011 wrote:
說到舉證產權我倒有y...(恕刪)
現在比較麻煩的應該是
1.失竊未報失
2.自己尋穫
3.車子又回到你手中
目前只有車店老闆的證詞,說有人騎您的那台車去買車,但是老闆願不願意作證卻意願未明
我的建議如下
1.先找到當初賣你車的賣家,請他有作證的準備,確定車是他賣你的,不然光憑評價很難證明所有權(對方如果有購買證明當然是最好
2.找當初您失竊時附近的攝影機的帶子(一般都在里長家),看看能不能找到竊車人的影像,如果有Copy一份下來(只是半年前...應該很難了)
3.問問店老闆願不願意作證車是竊賊把車騎到店裡去的(如果有影帶,最好讓店家確認一下是不是竊車的人騎去的)
如果有了這些先前的動作,那就去派出所報案,並且請警方抓竊賊(拿竊車時的影像就可以請警方辦了,雖然竊盜屬於
非告訴乃論罪但執法機關只要發現犯罪事實,即應進行調查偵辦。)
但是如果找不到任何事證....去報案受理的機會不大吧
還有如果找到影像資料裡的人跟去店裡買車的人不一樣.....這樣也......
所以先做做功課,有些比較妥當的把握時再行動吧
AKG K240mk2 /K240s /K240DF /K240m /K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