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車啦....希望有騎車的人開大燈....

這次是他"好運"遇到你騎機車
下次運氣差遇到四輪的~最多聽到2聲"扣扣"(車子壓過人的聲音)
歡迎參觀我的xuite網路日誌 http://blog.xuite.net/tommy671122/Blog
如果是我的話
已經來不及的狀況下,我不會閃,但我會就撞擊姿勢
把身體縮在自己的機車裡面(盡量)

因為坦白說,寧願對方死,也不要我死
不然自己為了閃對方,發生意外怎麼辦? 對方還當笑話哩
萬一真的撞了
再來釐清責任歸屬吧
現在台灣這方面已經有在進步了
不一定一定是弱勢車輛(小台的)會贏


講到這個
最近高鐵桃園站周邊的道路
很多騎單車的都逆向騎
甚至有的還騎在快車道上
今天才聽車站的警衛在那裡閒聊...
三更半夜的
你能保證每個開車的都看的到那些騎車的嗎
萬一不幸被撞死了,請安心上路
千萬別怨恨那些汽車駕駛人啊

wooaynii wrote:
所以主觀認為沒車~ 而沒完全減速....

但是彎後~ 全油門加速....

卻看到黑影~ 而當時車速接近80...
....(恕刪)

保重保重
祝你早日康復
騎單車的人越來越多
這種混蛋難免也混進來
守規矩的車友還是佔多數啦(希望是...)

補充一下
您在狹窄的山路上以違法的時速80km發生這件事
雖然您因此受傷了
但我必須說
對方有道義上應被譴責的部份
但如果撞上了的話,您在法律上絕對不是完全沒有責任

總之,不管騎機車或騎單車
守法與尊重其他人是絕對必要的

wooaynii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的關心....
但是彎後~ 全油門加速....
卻看到黑影~ 而當時車速接近80...
(恕刪)


大大您超速了
各打50大板
樓主請息怒!那位單車騎士太不應該了,是他運氣好,遇到騎機車的樓主,如果不是遇到騎機車的樓主,而是開砂石車的.......看看是誰遭殃
騎腳踏車真的還是要裝個前後燈耶

因為自己騎機車常常會沒看到沒裝前後燈的車友

經常都要很近距離才看到要閃開

加上現在機車安全帽很多因為要防曬,所以鏡片都是有顏色的

那種更看不到沒裝前後燈的腳踏車,真的很危險囉

自己現在騎腳踏車也都一定要前後燈再上路,不然哪天從後面被撞到都不知道

而且,說不定機車如果撞到就跑了,連反應時間記車牌可能都沒有

安全第一,不然就會『安心上路』了><
到現在我才知道..原來騎單車沒開燈比騎機車在山路上飆到80過彎還該死...
這年頭無論開車騎機車...個個都以為自己是藤源拓海嗎?
下次是不是要挑戰100↑過彎?要不要試試水溝蓋跑法??

至於上面那個說撞上去再說的....不要只會出一張嘴誤導大眾...
上述情況真的撞到了...機車的責任永遠比腳踏車大...
回應這些不表示我認為騎單車不開燈是對的
不開燈被人家撞到是他活該
但是超速行駛更加該被譴責吧???
埃西 wrote:
至於上面那個說撞上去再說的....不要只會出一張嘴誤導大眾...
上述情況真的撞到了...機車的責任永遠比腳踏車大...
回應這些不表示我認為騎單車不開燈是對的
不開燈被人家撞到是他活該
但是超速行駛更加該被譴責吧???

......(恕刪)



樓主大大何時超速了
少來單車大頭症

樓主正常速度行駛有開前燈後燈
並且遵守交通規則
就算撞死那個違規自行車騎士
按造刑法第12條
都可以阻卻構成要件
根本不存在進入刑法討論的問題
相反的那個逆向騎單車又不開燈者
其行為為故意逆向且邊騎邊講電話
不開車燈等違反交管條例之行為
樓主因他而車禍受傷
該單車騎士還要為樓主的受傷負刑法第14條無認識過失之責
要是騎單車的還是車行老闆
那更好玩了
再加一條業務過失這個加重構成要件
罪刑可以更重
當然樓主公平正義一點
更應當連民法一起告下去
懲治那個莫名其妙的單車騎士
附帶人與動產之損害賠償
疾管局承認狂牛症在牛死3.5小時內才能驗出,證明台灣再檢驗無效!全世界僅美國阿茲海默症(常為狂牛症之誤診)為第7大死因!
埃西 wrote:
這年頭真的變了......(恕刪)

你少了一個逆向,單車沒逆向就算他穿夜行衣騎全黑單車,樓主也撞不到他...(頂多是嚇到....)
逆向已侵犯對向車道路權.
樹大必有枯枝,粉多必有白痴...
晚上騎自行車沒裝燈實在沒水準!!!尤其河濱公園有些路段燈光昏暗, 沒裝燈簡直害人害己, 一組燈沒多少錢, 晚上騎車時比安全帽還要重要, 有錢買車, 花不用3~5百塊裝個燈都不願意花, 差勁!!
http://tw.myblog.yahoo.com/abojes/ 很高興認識各位朋友^^部落格歡迎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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