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10樓的都講完了
我沒話能講了啦

騎腳踏車的危險行為就是

你命不要沒關係~~但~~不要也把我們扯進去
1.併排騎車
2.跟在小朋友或老朋友後面騎車
騎車時不管人的安全是最危險的
你一個人騎愛怎麼騎誰管你阿
但如果你不尊重別人的安全就市危險分子
line:barkley7634

robertren wrote:

去河濱公園騎車本身...(恕刪)


應該是騎車上路本身就是危險行為....
~~砍掉後~~就能重練??
不扭耳 wrote:
應該是騎車上路本身就是危險行為.......(恕刪)


+1~~~~~~~~~~~~~

肉包鐵的工具..自身的注意勝於一切.
ㄚBEN
騎車穿得太火辣辣辣辣辣辣辣辣辣辣辣辣!.....
那像是目前台北市單車違規取締重點四項

闖紅燈、逆向、行駛快車道以及橫越快車道

在馬路上常見媽? 危害程度有比上述各位大大所說的行為更危險嗎?

謝謝

PS:危害程度指的是自身危險+對別人造成危險

不小心騎到高速公路上最危險了
旗楠公路快到樹德科大前的交流道以前指示標誌有跟沒有一樣
好多機車單車騎士都快樂地轉向一個速度跟等級更高的天堂
其實我不懂
河濱公園 的自行車道到底是給自行車走的 還是只要是人都可比走
每次騎時都會看到
有人在散步<還有公司活動健行辦在自行車道上看到車 人還不會閃哦>
遛狗<還可以很屌的不鍊狗鍊>
還有機車~甚至汽車
沒辦法只好自己小心點囉




今天12/20日~一早去騎風櫃嘴

就看到有護花使者成雙成對的併排陪騎~~

風櫃嘴明明就是條產業道路

你們這樣併排陪騎~~速度慢又不靠邊騎~~

幾乎已經佔據一半的道路~~

後面的車友如果想超車~~勢必要騎到對向車道~~萬一對向有很快的車下山~~真的是很危險

並不是說我騎的速度很快在炫耀~~只是建議騎的比較慢的車友可以靠邊一點~~千萬別併排

不要把河濱的亂象也帶到山上~~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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