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載人、違停、未裝燈…違規單車 北市要罰_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LIFE/LIF1/4791099.shtml
(聯合新聞網)自行車管理條例 倉促上路問題多/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http://tinyurl.com/c7c452
最讓人傻眼的條例是:
北市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規定,
自行車未裝置煞車、鈴號、前燈光(白色)及後反光(紅色)裝置,
可處一百八十元罰款,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若附載坐人、載物高於肩部、載物寬度超過手把或超過廿公斤等,
也可處以三百至六百元罰款。
自行車在未設有專用標誌、標線的人行道、騎樓行駛,
或未至少將一隻手握於車輛把手、不靠右行駛、逆向行駛、
夜間或隧道未開啟燈光、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行駛速度超過十五公里、違規停車等,也可處三百至六百元罰款。
傻眼的草案希望大家打電話去反應!
不要等規定被落實了才罵就麻煩了
懶的寫信的我~
轉錄提供申訴電話!請大家多去反應只在論壇上罵是不夠的~~

申訴專線:
台北市交通局交通治理科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862
如果有人要打1999申訴的話請直接撥正確的分機, 不要按完9以後就開罵,
因為1999專線是外包的, if車友們很生氣, 把氣出在接線生頭上的話, 他們也很無辜啊!
另外建議每週四到週五上午打, 集中火力,
因為交通相關單位的每週例會都是週五下午召開
台北市交通局交通治理科--服務內容
重要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計畫之審議督導暨道安工作運作與執行、交通管制工程、停車
場設施之規劃、設計、興建、運作等工作之督導及其他有關交通執法之督導等事項。
地 址:(郵遞區號-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五樓西北區
搭乘公車:20, 202, 261, 263, 266, 270, 277, 28, 281, 284, 294, 311,32, 46,
525, 537, 611, 612, 621,647, 650, 651, 665, 669
服務時間:08:30-12:30、13:30-17:30
還有一位大的:
局 長 羅孝賢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