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息養奸難到就是對的??既然上面有提到蜘蛛人了,就沒人想到當初蜘蛛人就是放過一位搶匪而使他的親人被殺的嗎??今天這位單車騎士沒有表示意見,而讓騎機車的人誤以為他才是正確的,那麼當這位騎機車的下次撞死的是這位騎單車的親人時,不知道他會不會後悔當初說"沒關係!!退一步,海闊天空嘛!!"其實,台灣有太多這種不合時的"儒家精神",反而成就更多人有"違反一點規則沒關係"的觀念!
大家說的其實都還是有一番道理,只是我覺得這個社會...會不會太詳和了?對的人要向錯的人道歉?或許吧,是我修養不夠,當我在河堤上看到順向單車被逆向機車詰譙,單車道歉了事,息事寧人..我認為這是一種姑息,不過避免了一次鬥毆,也算功德一件,誰對誰錯..還真難取捨,Bruce815講的沒錯,放過他,可能會有下一次..只能說每個人處理方式不同吧!有時我在上班時間要過個馬路,總是要在斑馬線前站好久,因為趕上班在路口右轉的機車速度飛快,根本不會禮讓行人..有好幾次甚至已經到了紅燈還過不了斑馬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