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ifuw wrote:
在台灣上班的美國男子...(恕刪)
在北美,很多地方也會規定xxx不得帶入
去看NBA,球場保安陪同轄區員警會用抽檢的方式檢查是否身上攜帶槍械
有攜帶,想必是叫你放回車上,不然別來看球
當然,有人會說,槍是武器耶,腳踏車不是
看NFL(橄欖球),最鳥的位置球票一張也要兩到三百塊
門口則是直接放置金屬探測器,有人帶單眼相機,鏡頭過長
被要求要放回車上,否則不得進入
鏡頭不是武器,但球場規定你不得帶入就是不得帶入
球票一張兩百,你應該也只會摸摸鼻子再走回去放
在北美,通常這種會有很多群眾聚集的地方,一定有當地轄區員警駐點
你可以硬坳著要進去,但如果轄區員警來關心,你也只能摸摸鼻子而已
台北捷運站還好心的提供大容量的垃圾袋讓你包小折,而不是把你擋在門口
已經算是在規定上通融了
其實老美也很會坳,很愛質疑東質疑西。只是通常那些愛坳的會坳的功力都很強,也很會找點
不必請到民代來開個記者會。
~裝袋=裝垃圾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