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9904 wrote:
沒有劃位的車票,台鐵...
再來,自行車去年初可以隨便放,現在搞了一個自行車置放區,
請問這是權利還是義務?
明明是被限制,還優先權,邏輯真詭異!!(恕刪)
因為前面一堆樓 強調單車 有優先權
我一直強調 是單車要被限制 在第1車 和 8車
而且是限制要 放在四個放置區內
如果 可放單車區 上 已經坐人了
請問單車有優先權嗎
請注意 我用的是可放單車區
不是 單車放置專區
因為那在我認為是 乘客和單車 都可以坐的位置
區間車 不劃位
不管是 單車 或是乘客 先到先坐 哪不合理了
如果 你單車前面有坐位
(事實上 這時單車已經違規了 因為他不是放在單車置放區裡)
你不快將椅子 上掀 把本來違規放置的單車 放好
其他乘客 看到有位子 擠上前去坐
我覺得沒啥問題
只是擠的手段 有點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