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自行車瘋系列21天奪走2命!我有以下幾點疑問有沒有大大可以幫忙解答一下~

Ich liebe Dich大大

所謂跟車又不一定是補給跟車.....無法申請警方支援的自我安全維護

限定的是不能補給跟車吧

有內容的當然回應......至於沒內容的人身攻擊就沒看到了

在一個不負責任的傢伙

甚至知道他是仿人家帳號專門來鬧的xx開的版

大家可不可以就不要討論了(至少瘋友們就自我約束停止討論吧...有些事情公道自在人心)

方大嫂在版面也講的很清楚了

如果真的可以 .........麻煩大家幫忙找一下目擊者或是當天的行車紀錄器!
deven68200您的高見真是如雷貫耳,應該責成主辦單位每100公尺設監視器,因為車手有可能被白目機車或汽車推擠而死亡。或者要求政府每500公尺雙向車道設監視器,因為政府有收牌照及稅金.
抱歉 !!

方大哥加油 !!

早日康復 !! 希望哪天的賽事能與你共同騎車 !

gbchen wrote:
馬路如虎口--為什麼政府不禁止行人走出屋外,做不到那應該人車分離.
肉包鐵--為什麼政府不禁止人民騎腳踏車,做不到那應該自行車,機車,轎車,卡車,貨櫃車及坦克車各有自己車道.
我發生車禍--政府應該負責,因為駕照是政府發的.
我考不上台大--政府應該負責,因為政府有收我的學費.
我書讀不好找不到好工作--政府應該負責,因為書本是政府編的.
我找不到老婆--政府應該負責,因為政府有收我的稅金.
我體弱多病--政府應該負責,因為政府有收我的健保費.
.....................
所以一切.........政府應該負責
所以.....
自行車瘋系列21天奪走2命.........政府應該負責
幾點疑問沒人回答.........政府應該負責
政府為什麼沒人回答及負責?
是甚麼爛政府都拿錢不辦事.
(恕刪)

我這麼認真指出政府都拿錢不辦事,不負責,不檢討,正義魔人為什麼不去總統府信箱一人一信呢?
gbchen大大

你的高見很厲害......不過只怕主辦單位聽了會哭

Ich liebe Dich wrote:
把焦點模糊掉 ? (明明就是有人撞死人 從頭到尾都怪說 沒有做交管...)
.
.
但是 已經讓我感覺到 有些人就是在壓著人家的傷口打
.
.
這牽扯到很多的利益糾葛 ~ 或許 是其他單位的打手 ? Maybe
.
.
(真想叫懂電腦的朋友把這傢伙揪出來)
...(恕刪)

難道想使出原始的暴力手段?
這社會會這麼暴戾混亂也就不足為奇了.

這事件已造成傷害,每個人都希望傷者盡快回復健康.
很多人也都希望肇事者判處重刑.

其餘大家檢討的是過程...這叫做"壓著人家的傷口打"?
還牽扯到利益糾葛勒. 難道這活動有背後酬庸? 扯太遠了吧.

已經連續二件意外了,難道大家還想看到第三件?
整天罵飆仔有用嗎?台中治安罵了那麼多年,結果酒店越開越大間.
常常擴大臨檢飆仔也不會消失.
台灣市區的交通混亂又不是這幾年的事.

大環境的事實就是如此,短時間內是不會改善的.
除非你們不想再看到下次的活動,不然,就該想想下一步該怎麼走,而不是整天抱怨路上飆仔這麼多.
對於這些不明事理的人懶得再說了.
免責聲明:以上言論為玩笑話,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 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看到大嫂的發文~我哭了

我也有先生及小孩而且全家都在騎車.所以我能很深刻的了解她的感受......

沉疾了這麼多天每天都在觀看大家的發文後 心中感觸越來越深.直到大嫂的發言終於讓我忍不住po文表達自己的想法:

在全世界 意外隨時都在發生,這樣的事件為什麼能引起這麼多人的注意及討論??因此,它訴諸的重點在哪裡??
~肇事的主因及後續的處理方式~

今天不論被害人是否有參加任何活動,它們規矩地配戴所有可以警示的裝備並遵守規則騎乘在路邊邊.當今天肇事者如果沒有飆車 沒有超速 沒有一點點的注意.....為什麼還會在沒有剎車下撞成一死兩重傷???
再者,當今天肇事者就算犯下如此難以挽回的錯誤 如果沒有蠻不在乎的態度 動用當地的勢力 至今完全沒有悔改的行為.....又怎麼會引起家屬及眾人的忿怒及討伐??

我們不能期待不會再有這類的事件一再重演,所以只能讓政府了解用路人的主權受到嚴重的威脅及破壞.加強取締危險駕駛並立法修改條例,對肇事者危險駕駛,競速,超速,酒駕致人於死或受傷加重其刑以達到有效減少肇事率.


所有的用路方式都有風險及意外的發生,只是它發生原因是否能被接受?如果今天換做是你(妳)的父母.兄弟姐妹或是另一半高高興興地出門去參加活動,結果傳回來的竟是被不當的駕駛肇事撞死了.你(的)心中做何感想?? 難道也能雲淡風輕的說 "一切都是命"還是消極地"人都死了 還能怎麼樣"? 然後任由這些加害者更加猖獗橫行無阻.


其實我很認同大嫂說的一段話~ 還好被害人是參加活動時發生這樣的事 如果他們只是單純自行騎乘時還會不會有人重視到這樣的案例?

上面也有人提到主辦單位是否有疏失?應該要申請封路來辦活動等等....如果是因為道路規劃不良 譬如彎道過大事前未做警示告牌或設立人員指揮 或是路小車多參加人員過多造成的意外.可以是主辦單位要檢討的方向.問題在於這次的活動一切的條件都沒有什麼問題 參加人員也都很遵守單位的規則,發生這樣的意外真的是令人始料未及的.
申請封路來舉辦單車活動在台灣應該是很困難的.就連其他國家也沒辦法配合所有的活動進行封路.而且去年台北縣政府舉辦的萬人牽車活動也是在封路情況下還是有人在入隧道前摔傷骨折.所以意外還是隨時都有可能發生的 .難道因為如此就不要再辦任何活動了?還是所有車友都願意只在河濱自行車道內騎車就好?


不好意思~表達了這麼多 其實只是很希望所有喜歡運動的朋友不分彼此能團結起來,為用路安全盡一份心力,這不光只是騎車會遇到的問題 只要是有用路的民眾都應該要有這樣的危機意識.我們不像總統或機要官員有警察開路保障安全,所以只能靠大眾的力量要求人權.催生一條法案或許需要漫長的時間 但是不開始做永遠沒有成功的一日.當初愛子被酒駕撞死的柯媽媽花了10年終於讓立院立法通過.希望藉由Mobile 01所有人的力量可以不用再花10年犧牲更多生命及破碎的家庭就能達成訴求.


請各位一起支持7/31的活動或是有更好的方案可以一起提出來參考.希望台灣會更好





小老鼠pipi wrote:
看到大嫂的發文~我哭...(恕刪)

這座大樓到此;蓋的才有意義.正義魔人+嘴炮大隊就此退散吧(恩!包括我個人)?
不要讓"小老鼠pipi "的立論沉下去,此文在218樓,請用力推文吧.
再這裡疾力地呼籲主辦單位

請主辦單位向法國總會爭取

由法國總會頒發榮譽證書給此次活動中,所有不幸受難的車友!

並請主辦單位在轉交榮譽證書之前,先將證書送往法國駐台辦事處進行文書公證,以示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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