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kducky wrote:
很高興與您有非情緒性的討論, 您說的執法問題是不適當這的確是問題, 尤其在像台灣這樣有太多扭曲法律而且人民也不相信司法正義的國家, 執法的適當與否的確常常造成非議, 其中的利益又與警員的管理規定相關, 我也不想替他們說什麼話, 只能說您的心態太悲觀了, 如果大眾都這樣看待還真的是蠻慘的.
至於你說政策粗糙算是苟且的問題, 其實有很多書可以看到相關的觀點, 太細緻的法令真的是推不動的. 很好的例子就是[中國農民調查]裡面寫的關於中國農村改革的事情, 看看我想你或許會了解為什麼我這麼說.
至於C/P值由誰做決定, 其實政府在做決策的時候, 背後有很多的統計資料及各行各業專家的委員會在輔助的, 如果你願意相信他是個廉能的政府自然會願意相信他, 但像現在大家都不相信政府, 換誰出來講也都是一樣吧?
真的是這樣嗎??
請問你一個有立案但不可以接受兩歲以下兒童托育的機構
如果違法招生托嬰
以台灣現在的法令在法條上可以約束業者的是限期改善
而不是當場勒令停業
你認為訂立這種法條的專家學者們的專業和良知在哪裡???
看看台是那條縱貫敦化路的自行車道
不管是誰決定這樣的政策
我只能說只有腦殘加上無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