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反對立法強制自行車需戴安全帽

shawn65 wrote:
不知道那天會不會也來...(恕刪)

法律規定開車本來就要帶安全帽啊
乘客也要喔
請看第十一項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K00400127-2
不用懷疑
這就是我們的立法"品質"
出錯就"凹"吧
台灣人民很好欺負的.......

bv2ea wrote:
法律規定開車本來就要...(恕刪)



傻眼
除了機車強制戴安全帽外
原來法律已經規定開車及坐車都要強制戴安全帽了
(題外話---擠滿人的公車人人都戴上安全帽場面大概很壯觀吧)
接下來該是強制單車戴安全帽
再接下來該是強制行人戴安全帽嚕
不知道以後在家中睡覺是不是也要戴安全帽?
咱們的政府可真是生財有道呀

bv2ea wrote:
法律規定開車本來就要...(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所指之汽車是包含機器腳踏車,
請確認後再質疑,
不然會被笑。
taichung kan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要確認什麼?
既已說明所謂汽車包含機器腳踏車
可以排除汽車不包含在內嗎?
花非花?
蠻難想像的
taichung kan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出錯就硬"凹"
這就是當權者的心態
怎麼解釋都他說了算
有錯就改
修個法會很難嗎?
我說嘛"台灣人民很好欺負"
這歸功於我們的"愚民"教育是成功的
除了好欺負+好欺騙=順民+愚民
汽車=機器腳踏車,這邏輯真的通嗎??
可能我智商太低
要笑.....由他吧

每每跟網上法治觀念薄弱或錯誤之人說明法律,
但就是有人不懂又不學,

已說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所指之汽車是包含機器腳踏車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將車輛分為汽車(即汽油動力)及慢車(即人、獸力或電動動力)

要指責立法品質粗慥,
就要對法律有認知及了解,
在批評時才不會被錯誤知識誤導。


若是交通法規的「汽車」是指以石油製品為燃料的動力車,和一般人對汽車認知的定義,差異如此之大,是否當初就應取一新名稱才是,以免誤導民眾造成誤解;制定此法條的大官們,為何如此?是否該面壁?
三蘆閒人 wrote:
若是交通法規的「汽車」是指以石油製品為燃料的動力車,和一般人對汽車認知的定義,差異如此之大,是否當初就應取一新名稱才是,以免誤導民眾造成誤解;制定此法條的大官們,為何如此?是否該面壁?

由法條就可知台灣司法界程度多高了......還有人認為這種文字敘述沒問題!

陰謀論:
其實是故意的,留下模糊的文字敘述空間。
當法界人士犯錯時,從寬解釋,無罪釋放。
當一般小老百姓犯錯時,賠死你,抓去坐牢。
誰叫你是小老百姓。
因為官字有兩個口阿

怎麼說都牠有理 人民能怎樣?
taichung kan wrote:
每每跟網上法治觀念薄...(恕刪)

taichung kan wrote:
已說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所指之汽車是包含機器腳踏車,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將車輛分為汽車(即汽油動力)及慢車(即人、獸力或電動動力)


那麼請教一下
既然汽車指的是汽油動力
那麼現行路上跑的柴油車都是非法的?
還是汽油就是包含柴油?
還是柴油車就是汽油車?
還是一般人都不懂只有某些人懂?
還是文字解釋權是某些人說了算?
中文還真難懂!
我中文還真白學了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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