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mynismo wrote:更不可能獅子大開口要求不合理的條件 何謂獅子大開口?多少錢算是獅子大開口?基準是多少?請樓主不要以台灣的標準為標準,我很贊成前面有位板友說的fish5384 wrote:甚麼可靠消息索賠100萬................。 確實是該為台灣消費者樹立一次典範。什麼一百萬?一百萬有多少?對他們來說不過就是幾台蝦咪九幾至尊在生產線報廢掉而已!對吧!
100萬一點都不算太多吧??M牌公司的高階主管如果小孩不幸被它牌的車踏板毛刺刮傷,他們會這麼好說話嗎??直接上法院較快,別跟他們喊價,小孩的傷痛,不應讓他們殺價來二次傷害的先去請教美容專科醫生 復原花費全部的價格 來做協談的依據
台灣人 怕訴訟鄉愿的心態從這裡某些人的言論就可以得知.我自家也不例外家父被醫院醫療成植物人自家律師勸我們私下和解結果拿了三百萬了事.前陣子跟律師朋友閒聊 才得知台灣的律師依法 規定無法從賠償中獲取%利潤造成很多企業無視這類糾紛.若是比造美國玩法這類黑心企業 可能會比較積極'慰問'吧!沒錯這就是現況....政府是不敢得罪這些大企業的....
這些爛公司擺爛很久了台灣一些倒楣車主因為車子的問題出事了多半就是自認倒楣所以大廠才不管台灣人的死活反觀只要國外的單車零件一出事情就很積極去解決反而像一家國際大廠了就某個層面來講台灣人的命真的比較不值錢台灣人也把自己的命看得比較不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