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的人(以下討論所有交通工具含行人之闖紅燈),被警察抓到的話,請問有分情節輕重嗎? 罰責不是一視同仁嗎?若有輕重之分,為何法律沒有區分,是警察都屬正義魔人嗎?
很多事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是事實。
但很多事是有絕對的對與錯的。而闖紅燈,就是很單純的一件錯事。(不僅單車,行人機車汽車規定皆不可闖紅燈)
法律上對犯罪有些刑罰有分輕重,但不變的是,皆已確定是屬"有罪",闖紅燈不論有任何理由或分輕重,皆已屬於"錯誤",有何好辯解? 有什麼輕重之分還需要正視? 哪條法律說闖紅燈有情節輕重之分?
尤其明知闖紅燈有錯,卻有一大堆原則可說明的人,是否也願意用這樣的原則教育你的小孩,說"闖紅燈是在某些原則下是可以闖的" ????
我是連出門都帶隨身煙灰缸的人,所以我應該屬於正義魔人??
語出正義魔人的人,在我眼裡,才是真正的 """邪惡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