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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xier919 wrote:
總結,應該就是南屯店的工作人員誤把手寫的代領人,當成已經領過水壺的記錄...(恕刪)
不好意思, 並非小弟故意吐槽或是雞蛋裡挑骨頭. 不過這樣的解釋似乎沒說明為何當版主女友
去代領時, 店家告知對方已有一位男士將贈品領走的說法, 不是嗎?
另外, 店家有消費者, 領獎者私人資訊這不稀奇, 也未犯法. 不過小弟不懂的是, 理當店家應該有
有領取人&代理人資料一份 (有私人資訊, 須受保密) 另外還有一份領取簽名簿, 這個應該是"空"
的, 沒資料. 頂多就是姓名而已. 當領取人來領贈品時, 領取人在領取簿上簽名後, 店家再比對資
料簿裡的資訊是否正確才給予贈品.
如果按照您所說的, 資料簿與簽名簿皆為同一本. 那這樣小弟認為不論是店家或是巨大都有必要
向消費者道歉及改善作業流程. 畢竟兩者相同時, 消費者的資訊很容易被不肖人員取得, 造成消費
者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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