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路人枉死!躲違規母女 少年遭輾斃~騎單車也不要闖紅燈啊!


ddpd wrote:
引用~~~
現代人讀...(恕刪)
第一次看到警察...感覺很爽....

後來我想通了....不用計較吧!!!

不過~~~鬧出人命.......
哀~~~運氣真的是不好



給大大點個"讚"

也希望警政署能多配置交警

畢竟多點執法人員,看看是否能改善部份國人的習慣
star_estrella wrote:
給大大點個"讚"也希...(恕刪)


沒用 ,真的快道上 A 到這種 ...不怕死的
活著都輸 ,掛了才有贏!
代價很高 ,希望這案要重判~~~殺雞儆猴 ( 雖說開車的也很... 唉,誰叫它在臺灣開車 )
移送法辦不代表起訴

起訴也不代表有罪

基本上這樣的案件由於警務人員沒有能力跟權限判斷

多半會移送檢方偵辦
to 有車的人 : 車子幾十萬都在花了...四五千的行車紀錄器也別省了!

如果那個開車的有裝行車記錄器 , 就算被起訴過失殺人(檢察官基本上都會做這個動作,有罪沒罪是法官決定的) , 到法官那看到行車紀錄器拍到的影片,確認是無可避免的過失(瞬間)...或許判無罪甚至民事免賠的機率應該很高,這幾年依照路權來判決的案例已經很多了 , 並不是撞死人就一定要賠! ,

講到賠償,現在要不是有強制責任險 , 大部分開車的人連最基本的第三人責任險(一年也才兩千)都懶得保 , 那位當初促成這條立法的媽媽真是菩薩! 一堆有本事撞人卻沒本事賠的拉機駕駛人太多了!


個人意見~! 法律條文方面有錯請更正
ddpd wrote:
引用~~~
現代人讀書已經和道德無關了= ="
前面提到換車道,加速擋線的情形,
讓我聯想到下快速道或高速公路引道的情形,
某些駕駛都是硬切雙白線插隊,
你說讓還是不讓???

當然讓啦....
有一次上班下往士林的重慶交流道....遇到一台這樣個車....
排隊排很長,反應慢了點~~跟前面的空間不小...就讓他順利地~~鑽進車道.

正要開罵的時候,看到交警跟他招手..........
我把窗戶放下來.....笑得超大聲的.警察跟違規車...一定有聽到.
然後...........一直笑到出閘道.
第一次看到警察...感覺很爽....

後來我想通了....不用計較吧!!!

不過~~~鬧出人命.......
哀~~~運氣真的是不好

我開車遇到在高速公路匝道前插隊的一定讓它先行,
然後將影像寄到國道公路警察局(hpb01403@hpb.gov.tw)檢舉。

以下是最近檢舉的發函及回函案例:

寄件人 xxx@gmail.com <xxx@gmail.com>
收件人 國道公路警察局 <hpb01403@hpb.gov.tw>
日期 2011年1月4日
主旨 交通違規檢舉:xxxx-xx
寄件人 gmail.com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xxx、09xxxxxxxx。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中山高北上xxxx匝道口,2010年xx月xx日下午x:xx。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第2項第8款: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車號:xxxx-xx






收件者:xxx@gmail.com
副本收受者: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
傳送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
主旨:復台端「交通違規檢舉:xxxx-xx」電子郵件
發文字號:公警一交字第1000xxxxxx號

一、 國道公路警察局100年1月5日局收字第10000xxxxx號影轉台端100年1月4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 台端檢舉xxxx-xx號車違規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1案,本隊已依法製單告發。
三、 台端關心路政檢舉違規,特致謝忱。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敬啟
geniuswhite wrote:


他被移送的罪名"...(恕刪)



toxicology wrote:


<BLOCKQ...(恕刪)


這是新聞媒體的錯.沒追蹤後續.

導致現在很多人認為" 被撞死 = 對的的一方 = 接受賠償的一方 "

車禍事故只要有人掛掉.是一定要移送的.(當警察的朋友說的)

但是後續會不會有罪是由法官判定.

但是很機車的一點是.台灣有個不成文規定."道義責任"

只要對方人掛掉.就一定會賠錢給對方.

就是這道義責任害的.讓很多人不守交通法規.

那個強制險就是這樣延生出來的


不過現在也是有絕對路權的一方.

已經有很多例子.是撞死對方後不用賠錢的.甚至於有些還需要賠錢給開車的人

所以呢新聞媒體因該把這些例子.大大的報導出來.

一些不知死活的人因該就會減少很多.

老話一句.還是裝個行車紀錄器保障自己比較好
guesclin wrote:
我那氣壓喇叭哪兒去啦?
突然想起來當初就是為對付這種貨色才花了八百塊買的…
還費了番功夫改長管變成可拆可對準式了呢…

到底到哪裏去了呢?

還是另買個造勢喇叭先用用呢?
真頭痛哪。


試試後學的 {{{轟天雷}}}
80 元 + 舊零件改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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