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5200 wrote:
人要專乎其職~抓小偷...(恕刪)
問題是,即使在這板上有失主丟車的po文裡,都沒看到哪一個案子是警察杯杯捉到小偷,讓失主找回愛車呢!
更何況,很多例子裡連三聯單都拿不到!
除了自力救濟,小心再小心,小老百姓還能怎麼保障自己的權利?
有沒有意義?對願意花時間去做的人,可能就非常有意義!
如果你往生時發現有什麼好計較,反正人生海海,那什麼都不用努力啦!
反正考上台大,找好工作,結婚生子...再怎麼努力,到時二眼一閉,都是一場空!
關心人是好事,但容我再強調一次,跟懲盜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