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友幫我想想,我該去報警嗎,車已尋回....(標題已改)

Kian2011 wrote:
呵呵車友們你們都沒看...(恕刪)

都知道你有委屈
但~在這樣的局勢下
你真的比較沒立場
你能證明的~是你有買過那一型的車,但不能代表就是那一台(至少在法律上不能)
且~就目前的狀況而言
反而是老闆可以證明你把車子牽走的~
你當時並沒有請警察來就把車牽走
現在真的比較難去追究
我們不是要放縱偷車賊
你的個案來說~是比較沒有辦法界定的
消極一點想吧~至少,你的車又回到你身邊了不是嗎?
請參考本人意見,如警察不願受理,本人再提供意見,

如我建議之證物都可舉證,應可請警方進一步瞭解偵察,車店老闆之說詞如擔心變更,建議先錄音存證.
我亂想的.畢竟車子已經失竊半年多.當初也沒有報案
~假設對方也拿一張照片指證說車子是他的~
那.......
to gary小河馬 先生



你好,您說的我都了解,我只是想知道,我如果再去備案,有辦法追塑嗎?

了解我的意思嗎?我可能打的不夠清楚...。


我並沒有挑起筆戰什麼的。

就如同八掛、名嘴在問馬 總統一些怪問題或提怪建議,而他總是回答謝謝指教,

我也是謝謝指教而已。


專業的事情,有專業了解的人啊,我知道01上很多高手又客氣的人呀

台中小康大大說的 -竊盜罪之追訴期為20年-


這個就用的上了,謝謝。

只是追訴的要件,我就要去研究研究了..。



小弟尚年輕,想與大家討論討論,看有無更好的方法,如此而已。





那就給你加油!!
能找回愛車 又能給偷車賊一記重拳
實在的大快人心...

台中小康兄 在法律上有他專業的一面
我看過他的幾篇發文

加油!!
to 台中小康 先生

-竊盜罪之追訴期為20年,

建議報案失竊(向當時失竊地之管區派出所),接下來提供失物所有權證明(購買網拍資料及付款證明,車身特徵照片)

單車失竊過程時間及失物尋獲之過程,由警方傳喚老闆作證,看是否能找到持有你失物之人(或稱竊嫌)說明,

由警方調查後再決定是否有證據移送.


這個相當重要,您真有概念,這樣子也就是說,雖然我已經把車先牽回來了,但是小偷仍有犯案的事實,


只要有有利的證明,警員就會承辦,自然就會調查嗎??所以證明小偷犯案的經過,就交給警察大人嗎?

我晃然大悟


我們都把自已當成檢查官在回答問題

哈哈



ok



受用無窮,謝謝。

to hanks0610 先生

我有辦法證明唷,我有打出來,有得標金額,評價,匯款資料,我騎的照片。

偏偏我買二手的就是沒有保證書呀..。

各位車友建議一定要拍愛車特徵或車身號碼存證,以後尋車很有用.
若樓主認定的小偷實為「善意第三人」,事情應該就沒有這麼簡單...
引用來源: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警方查獲手機竊案,目前該手機已由善意第三人購買而持有,該手機得扣押發還予被害人嗎?
該手機是否得發還予被害人,應視善意第三人有無民法第950條情形而定(民法950條:盜贓或遺失物,如占有人由拍賣或公共市場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呵呵

車友們你們都沒看清楚我打的


我有辦法證明車我的,y拍買的,有得標資料,匯款名細等等...。

*************************************************
重點還是沒提到 你到底有沒有這部車的保証書加車架號碼 !!!???

因為你講的都是間接證據 ! 只能證明你有去買跟這部車同型的單車交易而已 !! 並無法直接證明這部車是你的 !!

就這個案件中 你若沒有這部車的保證書及車架號碼資料及交易證明(發票)的話 你跟老闆都有可能被對方告 !!


單車之所有權非單純只建立在車身號碼及保證書,只要能證明動產為其所有(如購買資料特徵照片應可證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