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世界上好人真的很多, 只是好人壞人難辨, 還是小心謹慎自保為妙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黃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黃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駕 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黃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她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萬元私下和解。這是真實案例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 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希望大家要小心謹慎!
只能說..很多時候要自保..多幫自己留下一些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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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go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