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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有被偷過 但是也就算了 因為監視器壞了
但是第2次 小弟的妹妹單車又被幹走 這次我家老母發火了

原因是 發現被偷走之後就知道是哪所學校小朋友做的事情 (有看到監視器!)
結果去跟那所學校(國小)學校溝通 那時候是妹妹跟他同學去的
去跟他們的訓導處 還是哪個處所反應之後
回應是 拿證據來 態度整個就是看不起你 認為你栽贓 然後把人趕走

難道沒證據會去告知他嗎?
當然會拿證據 但是也起碼去了解一下內容吧 直接趕人?
我家老母這時候發火了 直接到學校拿監視器錄影帶 殺到警察去報案
這時候台中的 懶警察 看到有業績上門 怎會放過 馬上抓到
抓到時候才是重點 學校老師態度180%轉變
馬上請我家老母去那邊協商 看可不可以銷案 還請到議員
我家老母都沒甩他 然後那小朋友直接被少年法庭處理了

我家老母當時有找對方家長談話
我想只是想了解 為何需要偷車之後拿去分解 (事後知道因為小朋友弄壞他朋友的單車 沒錢修 拿單車拆零件去)
但是對方家長請老師 議員 當擋箭牌 不願意出面
更何況那部單車的錢我們根本沒計較了
我家老母看對方家長沒誠意解決這件事 就直接給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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