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會啦!心愛的無緣的『腳踏車』~~

蜘蛛人也是因為一時的小惡魔,方便了歹徒,但卻造成了更大的遺憾

心想,有時造福了一個人,卻傷害了更多人
花錢是種快感. 拍照是種快樂. 照片是種回憶. 按下快門,反光板的那種震動...是種享受吧(>'.')>
放在地下室真不是個好地方,因為常常都被同一棟的人偷走了
根焦 wrote:
樓上的說的對!上個月...(恕刪)


要是我就會丟下一句話
"告死這個小王八蛋"
我:報告女王我好想組台XTR 女王:敢組我就X死你
花了你萬把元的車
不上鎖還丟在地下室....

老兄你真敢
永井相草空 wrote:
縱容這樣的行為看來才...(恕刪)


沒錯!絕對不能縱容!
不是管不管別人家小孩的問題!
而是整個從他的父母開始就不知道身教出了什麼孩子!

該是讓他們知道應該付出什麼代價的時候!
ah.lang wrote:
已經從監視器找到竊賊...(恕刪)


能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找到大大的車並騎走~
大大搞不好早就已經被盯上了
才知道你的車在哪~!

若我是對一個地方不熟的竊賊
怎麼可能這麼快就到手~
你說出"小王八蛋"這幾個字,
說不定那個無理的父母會告您毀謗喔!
雖然描述的很貼切,也很符合當事人的嘴臉,哈哈!!!

個人建議您就回他一句,
現在讓他有前科一輩子都找不到好工作,
不過說不定他是"田嬌子",
家裡有很多田讓他敗,
那就樂觀其成囉!

16nomo wrote:
但問題是報案有用嗎?...(恕刪)

沒用的我掉5台了都沒說話了
因為我不是總統的兒子所以找不回
根焦 wrote:
樓上的說的對!上個月...(恕刪)

公訴罪是無法徹消及合解
想辨解請到法院跟法官解釋
看到這篇很有感觸

個人有被偷過 但是也就算了 因為監視器壞了

但是第2次 小弟的妹妹單車又被幹走 這次我家老母發火了

原因是 發現被偷走之後就知道是哪所學校小朋友做的事情 (有看到監視器!)

結果去跟那所學校(國小)學校溝通 那時候是妹妹跟他同學去的

去跟他們的訓導處 還是哪個處所反應之後

回應是 拿證據來 態度整個就是看不起你 認為你栽贓 然後把人

難道沒證據會去告知他嗎? 當然會拿證據 但是也起碼去了解一下內容吧 直接趕人?

我家老母這時候發火了 直接到學校拿監視器錄影帶 殺到警察去報案

這時候台中的 懶警察 看到有業績上門 怎會放過 馬上抓到

抓到時候才是重點 學校老師態度180%轉變

馬上請我家老母去那邊協商 看可不可以銷案 還請到議員

我家老母都沒甩他 然後那小朋友直接被少年法庭處理了

我家老母當時有找對方家長談話

我想只是想了解 為何需要偷車之後拿去分解 (事後知道因為小朋友弄壞他朋友的單車 沒錢修 拿單車拆零件去)

但是對方家長請老師 議員 當擋箭牌 不願意出面

更何況那部單車的錢我們根本沒計較了

我家老母看對方家長沒誠意解決這件事 就直接給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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