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忠孝橋上騎機車的人50%的不會看01,忙的人還是不會早出門.也不會受到所謂的禮讓的行車RULE.超車的還是會超車~~但是會在01 上說騎腳踏車跟機車在上班或下班期間都可以上"慢機車道"~~一定很少真正的騎過~~你要悍衛你的權力應有的權力是不錯~~只是不要真的誤導那些技術沒有你像你們那麼神或看過被機車群包圍的大場面而出意外的時候..不要又回那些像某某那麼賽才有可以能發生..這樣很沒意義又不切實際..回規現實面吧~~技術好的人就騎上去吧..自己評估風險高的人又帶屎的人就還是騎人行車道吧~~~不然就離峰時段再騎吧~~
呵~看不出樓主有啥敵意反正真的被撞到了 在叫機車騎士賠就好大不暸腿斷,不過可理賠金一毛不能少喔!!路權是大家的,當然腳踏車機車都能騎嚕^^如果機車撞到腳踏車 然後機車騎士腳斷掉,本人極力希望機車大大能牽上人行道比較安全
呵,對呀..高雄上下班時,尤其在民族跟建國那個地下道.機車在通過,就超可怕的了.只要一台變慢,後面都有可能連環撞.其實撞上是還好,怕的是車子倒了,人也倒了..很多車禍死亡事件,不是因為車子撞倒人擦傷.而是人倒在路上,後面快速而來的車子往頭頭壓過去.爭路權是對的,但上下班時間,也許爭得了一時,但可能爭不了一世.想想坐坐捷運騎小折上下班也不錯,何必忍受不好的空氣及可怕的車子.
小弟也能認同為自身安全,請避免行經危險路段但從台北縣到台北市 就是要過一二條橋,應該是要想辦法提高自身安全才是請問要如何在上橋後停下來上人行道 才安全? 各位大大有保貴的意見可以分享嗎? (還是真的要把車扛上肩走樓梯 再扛著下橋樓梯?)目前橋上人行道是只能牽引,如果違法在人行道騎 不小心撞到路人 或跌倒引發到機慢車道的事故這樣是不是原本是合法騎在機慢車道反而變違法?? 真正發生事故時是站不住腳的(先不要想安全問題)所以如真的呼籲自行車上橋請到人行道也應該要加注請牽引,以免違法!!!所以小弟建議不應再此打筆戰應向政府提議在橋上分個機快車, 機/自行車慢車道的什麼的或是橋上人行道改良成 人行/自行車道並全面增加腳踏車上下橋的騎乘道再者最少也要改良機慢車道上人行道時可以騎上去而非下車牽上去(雖然這些看來 也是小弟 只能在此 喊爽的)還有不管使用什麼交通工具,我管遇到什麼車流量,小弟只會對某幾種人不爽1.佔用車道者(不是說你慢還是什麼,是說明明是二台車可過的路,你一台站住 誰都過不去,重點是你還在開心的聊天著)2.切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汽車一定罵 ..機車看情況..因為機車真是太特別了..^O^)3.還有一些趕路人,眼中似乎只有目地的,沿街在狂衝真像顆危險的炸彈4.患有大頭症的人,哈~~哈~~小弟來到01後發現好像最熱門的關鍵字就是大頭症真的適用於各地呀~~包含有人騎單車停紅綠燈 不管用啥方式 就是要騎到最前面還停在路中央等待 第一台衝出去的快感路上騎車(不管啥車) 併排行駛 聊天聊的很開心還有好多好多 真是不勝枚舉呀~小弟覺得大家討論這麼久,都是想要 所有人很平安(而不是為了說趕路方便或是討厭單車),所以在此應該大家要砲口一致找政府才是,路是大家的,要請政府做更好的改善及規劃才能讓用路人更安全才是
鋼管怪叔叔 wrote: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恕刪) 只會搬條文出來唬人~!懂法條很厲害嗎~!! 實際狀況到底如何你知道嗎??你每天有騎機車過橋上班嗎??腳踏車騎在機車道上面當然是可以但是因為你們腳踏車喜歡在前面慢慢嚕,練腳力後面賭了幾百公尺的機車就是正確的嗎??華江橋的腳踏車引道時直接引到人行道上的那我應該還要搬腳踏車下來到機車道上囉!!不知道狀況,只會一昧的幫腳踏車族說話,只是令人不齒..
其實這個問題的關鍵,不該是路權,也不該是單車是否要讓路、繞路、或是上人行道,而是橋就這麼大,慢車道就這麼寬,可是車流量這麼大,該怎麼辦。說實話,即使單車全部都上了人行道,忠孝橋就不塞了嗎?有空的人可以自己去算算看,上班尖峰時間那段時間,究竟有多少單車會經過忠孝橋,又佔車流量多小的比例?只是機車騎士不會怪騎機車的為什麼都擠在這橋上,因為自己也在這橋上,只會怪這麼擠的時候為什麼有單車來湊熱鬧。若說到危險,機車反而更危險,因為更會鑽,而且不單要小心自己撞到其他機車,也要小心其他機車撞到自己,但是面對單車,只要小心自己不要撞到單車,會怕單車撞到自己嗎?我們會勸騎單車的走其他路、改其他時間騎上橋,其實,如果很多機車也走其他路、改其他時間通過,橋上的車流量不也減少了嗎?況且,騎單車會吸廢棄、騎機車也是會吸廢氣,差別只是大口大口吸和小口小口吸而已。如果真的要怪,不該怪單車騎士也不該怪機車騎士,只能怪台灣的道路設計不佳、交通規則制定不佳、執法不嚴。例如:多少人一騎上單車就視紅燈於虛設?又有多少汽機車駕駛人視速限如虛設?警察一嚴格取締就大罵政府搶錢?這些都可能源自於道路設計不佳、速限不符現實、執法不嚴、沒人抓就苟且行事。這些所造成的危險反倒比單車行駛於車陣中更危險。另外,倘若今天政府為了兼顧單車路權和保障單車騎士安全,將原本機慢車共用的慢車道,一分為二,還加上矮矮的水泥間隔,請問原先行駛在忠孝橋上那些提倡單車上人行道以策安全的機車騎士們,你們會鼓掌叫好?還是臭罵政府?如果會鼓掌叫好,那你絕對是站在單車安全立場發言。倘若是臭罵政府,那我想在考量單車安全之時,恐怕也或多或少有自私之嫌。回到開頭的問題,慢車道就這麼寬,車流量就這麼大,大家都擁有該路段的路權,該怎麼辦?當然不論是單車或機車,都有權利可以過橋,也都沒有權力請任何一種車讓路,只是為了減少意外發生的機率以及少吸點廢氣,不論機車或單車,改其他時間過橋和改變路線似乎才是目前比較可行的方法,若真的得這段時間上橋,請互相體諒和小心,也請相對速度較慢的車子(不論是三輪車、機車、單車)盡量靠邊
地狹人稠沒辦法如果重點擺在現實,腳踏車就不要跟人拼命,行人也不要怪腳踏車騎上人行道重點擺在守法,大家都有路權,每天在路上遇到的慢機車,我想比腳踏車多太多了互相尊重吧你機車騎40,靠杯,我趕上班騎80,還覺得路上怎麼到處是檔路的車,前面的是不會騎快一點喔,你不趕我很趕啊!到底是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