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trv+01 wrote:
是喔...難道是要請國稅局到該店去喝喝茶嗎?
no!no!

我從頭到尾都不主張用這種方法!
他是PO文道歉過!
但是覺得該店還是欠消費者一些解釋?!
比如說零件被丟掉,碟煞用便宜的硬凹...
如果屬實這當事者都該出面了!
不然他存證信函一出,
當事者就不敢出聲,
就好像店家才是對的.無辜的!
這樣好像不大對吧!!
magius wrote:
最近文章比較停下來,個人覺得是有大半的人非實質在該店消費受到委屈
而是看到一些他人的文章而跟著發聲譴責,這無可厚非,看到網友有委屈,大家出聲幫忙是合理的
但也不要太過頭了
光Po文也要不回您的權利,畢竟網路只是文字
雖然的確能真的影響店家生意,但只Po文是拿不回您實際想要的
建議回店家討回您應有的,不想直接面對,就試試先用電話?
還是得不到回應的話,再上來Po出經過大家討論討論
我想這樣比較恰當吧? 也比較言之有物.
像castle0531 大大的單車大家都知道是在八號公園買的,
但回文炮火還比一些當事人猛烈, 不知是想索賠哪樣?
(舉個例,如有冒犯請見諒)
我想說的是,想討回公道的話,建議還是實際跟店家接觸看看,
有後續,網友還能提供意見,至少會比都用文字模擬+開罵來的好
也已經罵到數百層樓了,已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了,還上首頁 (已達到反宣傳效果了 ,在01上,生意也不好做了)
不知所求為何,一心只想制對方於死地,這樣似乎並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