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56 wrote:...........................................幸好平時有帶安全帽的習慣...(恕刪) 道路品質要政府負責是應該的但真正的騎車安全還是要靠自己。自己也摔過車,也看過自己的車友在西濱摔車;除了道路狀況外大都是自己忽略一些小小的因素:例如1.車速過灣過快:自己在翠峰湖過灣打滑摔車,皮肉傷,但安全帽斷裂,所以安全帽一定要載。2.速度快時:千萬注意路況、不要回頭。車友西濱回頭摔車跟板主一樣3.論車時:不回頭不聊天,注意前左右的車子。4.有事要處理時:請停車處理或車速降到15K/Hr以下,如接電話、蘋蘋拭汗等。總之安全要靠自己拉
fubilipaul wrote:因公有公共設施,管理或設置.....道路坑洞是管理上的問題...又無風又無雨...又無警告去申請國家賠償,100%可以成立這是一定要的...給道路管理者一點教訓吧 +1hazawechen wrote:我想,這只是個意外,若是天氣如同6樓fu大大所提,即便沒警告牌,以開板大的技術在沒發生那麼剛好的情況下一定不會發生意外的,提到國賠及管理者責任感覺有點太沉重... ???一來防範未來發生同樣的事情,二來就事論理,何來沈重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