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九月一號了...北市腳踏車開罰??

謝謝大家的回應

我是堅持不戴安全帽的這群

因為我的活動範圍就在南港偏僻的小山區裡

偶爾買報紙 鹹酥雞 騎到福德坑(福德公墓)練練體力而以......

叫我騎市區 想都別想..騎腳踏車進市區 等於慢性自殺.

腳踏車只是各方便工具

不要把太過於規範化(目前多人騎腳踏車....就規定東規定西的)

改天很多人喜歡爬山那就規定 一定要帶大包包 穿登山鞋

否則在登山口前罰錢...

希望北市鳥政府 不要缺錢缺瘋了

且說實在話腳踏車也是這幾年比較流行...(較多人加入)

前幾年前不就是重車嗎...(也是一堆規則罰鍰)

希望台北鳥政府 良性的宣導 以及車禍數字的緊告告訴人民是重要的

強硬的手段 代表無能..

民主社會不是你說什麼就什麼(聽說只宣導兩各月??...但警察看我我看他...他沒鳥過我)



我的環島照片 沒上傳完




jkl1011 wrote:
明天9/1號 北市腳...(恕刪)


N年前還沒開始實施騎機車戴安全帽時,我也是不戴的,因為麻煩又會很熱,不過有一天自己就莫名奇妙的帶著安全帽騎車出去,路上的騎士只有我戴安全帽,感覺上是有點小突兀,但是當天卻也發生車禍,還好有戴安全帽,不然肯定頭破血流.......

不管有沒規定,還是要戴安全帽比較好,至少提供某種程度上的安全保護,我想就算是在偏僻的小山區,還是有可能遇到瘋狂的騎士、飆車族或是偶爾濕滑的路面!

意外的發生是存在機率,就看你要不要賭那個機率不會發生在你身上,賭錯了,那就期望你自己受傷的地方不是在頭部........


另外,對的事情,現在不做,以後也不會做!三思啊!



姑且不論帶與不帶的主張~~~
平心而論~~
這也的確是好市長犁田後官員提出的"好意"~~~

如果這是某位小市民犁田後提出的建議而官員因此推出這條法規的話~~
我會更欣然同意~~
可以勸導 不可處罰
這是我對這件事的原則認知

人走路的一般平均時速約在3~8
跑步均速10~15
腳踏車均速15~20
汽機車40~60(依規定)
個人認為走路跑步與腳踏車均屬於以人力運作的運動, 視情況選擇性佩戴護具即可
汽機車屬高速且以燃料運作的交通工具, 應該強制實行安全措施

總之
我個人是都會佩戴安全帽
但我不贊同處罰
這種事只需在國小的公民與道德宣導就夠了

還有
這不是地區性誰犁田後的政策
這是全國性的分區漸進式實行 跟機車安全帽一樣




rommelger wrote:
我反對強制戴頭盔的重點在那裡您知道嗎?


mrvictor了解嗎???

ccp1977 wrote:
瑞士有強制戴安全帽嗎?
德國有嗎?
日本有嗎?

TO ccp1977大大︰
7月底從慕尼黑回來!
因德國是聯邦制所以其它地區並不知道
但是巴伐利亞是沒有"強制戴安全帽"
我覺得還要加上一條, 未滿十歲根本不該騎腳踏車. 跟機車有年齡限制一樣. 還有小孩如學步走, 要強制先有學步車, 沒買不得學走路. 安全!!安全!!
有同事在看過我的疑惑之後
提醒了我一下
還有第五個理由
1. 目前沒有安全帽,要花錢買一個才能避免被罰
2. 騎車騎了幾十年,也沒出過事;每天騎車去巡"田水"、逛菜市場的阿北、阿媽,要叫他們戴上單車安全帽,看上去很奇怪
3. 單車休閒騎,只走河濱車道,速度不快又不會出事
4. 夏天悶熱,戴上安全帽更熱
5. 因為"強制"是某市長的影響下產生出來的......
不過,行車安全是為自己著想
如果你覺得應該戴
不要因為它是起因於政治作秀而作罷
既然目前安全帽非在強制取締的項目之內
戴不戴看個人喜好
小弟也就不再說什麼了
不管戴或不戴
騎乘單車仍有它潛在的危險
還是請各位車友對路況多小心
安全為上!
試想
一個人因為沒有帶安全帽 與其他車輛擦撞而遭遇不測時...引響的只有騎單車的本人嗎?
或許是2個不同的家庭吧!
更勝至於影響了整個工作團隊的效率之類的
前面有位仁兄提到健保...這是很好的例子
所以 戴不戴安全帽在自己....千萬別說....只影響了自己
以上是 戴與不帶安全帽的重要性 不討論與法律相關強制問題

sting0315 wrote:
試想一個人因為沒有帶...(恕刪)


用如此標準的話

我建議應該立法

行人於晚間步行於巷弄或穿越馬路應該穿戴反光背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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