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有這種人,出事自己重傷死一死沒關係,卻害的其他奉公守法乖乖開車的無辜駕駛很有可能背一條過失傷害或致死的罪,然後賠辛苦賺來的錢說很有可能就是台灣明察秋毫的檢察官和法官太少了,又有應注意未注意這種腦殘規定自己沒什麼其他人也這樣的一時腦衝動作,卻害人痛苦大半輩子
CYCLING2014 wrote:中文很難懂?單車是違規沒錯但汽機車闖紅燈、雙黃線吃對向超車不是多幾百倍?整天拿放大鏡檢視單車想必是吃飽太閒 這位大大如果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 , 一定會回說"一堆人闖紅燈 , 為什麼不抓他們,殺人放火的不抓,偏偏來抓我呢 ? 警察先生,你擺明了選擇性執法...."如果我違規被抓 , 鼻子摸摸 , 簽簽名走人 , 那那麼多 543 的......機車版/汽車版也一堆違規被 po 上來的 ,那他們是不是也說 "單車族才是最不守規則的" ,大家互推 543 , 台灣交通用遠是亂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