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luogh wrote:我看完整篇, 有幾個...(恕刪) ~二手車, 就是有問題才會二手賣啊~小弟覺得這句話不太妥~應該是說,賣家不再需要拍賣品(想換別的或更好的)或想要展現金,不得不拍賣身邊有價值得東西這樣說應該比較合適!!....
pcsh六師弟 wrote:賣掉過的五台二手車 我不是指單純車子喔.....pcsh六師弟 wrote:賣家的"靠腰電話".... 應該是買家吧.... 不知道您有沒有喜歡把程式裝在主記憶體而造成常當機的 PDA 鑽石手機要賤賤賤賤售的啊? 我願意賤買, 然後清掉資料重新灌... 那我就謙卑的感謝並且不會有[靠腰]的電話 pcsh六師弟 wrote:難道我是傳說中極稀有的良心賣家嗎 是的! 在詐諞集團充斥的世界, 您以上說的是真的.... 我想... 是的
台中大金蕉 wrote:~二手車, 就是有問題才會二手賣啊~小弟覺得這句話不太妥~ 那問題就是賣家缺錢好了... 請原諒我在硬掰....... ps. 剛剛想到一件事情, 我應該不會在這一篇跟所有的二手賣家槓上了吧!
pcsh六師弟 wrote:缺錢換車... 這是通則吧.... 當自己體力與耐力的極限邊緣快要到達時, 想要再進步卻還沒有換車.....我看就是缺錢了, 我也想換騎隨便踩都可以 50km/hr 的公路車, 這樣上下班, 就可以快一點到達目的地
看了板主的說明如果我是賣家的話.....................我一定也不給退車子也當面讓你試車不論有沒有試車我想這是你們二人才知道的事只憑單方面的說辭無法讓人理解(否則為何面交)就算你沒有試車是否事後自己手癢有去調整到而造成變速不順買家也無法證明這就是雙方認知的問題尤其是買二手車車子本身已經也有騎過一陣子有很多的零件是屬於消耗品如大盤.飛輪.變速.鏈條.輪組...........等除非買家對單車很內行否則我倒不建議新手買二手車板主也談到此車部分零件有改裝這也要看前車主或車店的改裝功力否則有許多零件並不搭配尤其是改48大盤如鏈條與中變.後變對應零件是否有搭配得宜所以也造成變速不順的原因再說造成變速不順的原因也不只單純變速器的問題我只能說多找幾家車店看看或許所得到的結論也不同說穿了你的車又不是在他們那裡買的單純調整也賺不了多少錢所以直接換零件比較快這就是現在車友的悲哀但也是有良心的車店啦就看板主有沒有運氣吧這一篇希望不只給板主而已也給一些新手買車的參考
我也贊同二手車要先驗清楚話說消費者七天之內不滿意可以退貨但是好像不適合用在面交這檔事我的感受要是被退貨我也會不爽因為賣家也不清楚買家真正的問題在哪說不定也可能懷疑是買家牽走之後弄壞的所以一概不承認新手還是建議買新車給店家有保固維修老手專業的買二手應該比較不會有糾紛才對~
樓主你好...針對你的問題...提供一點意見供你參考...首先...你這個面交的狀況並不是用消保法...因為消保法保護的是你跟商家買東西的狀況...這種兩個民人互相買賣的情形並不適用或是特殊的買賣情形...結論是你這種情形...不是用....也沒有刑法的問題...注意...他沒有詐欺你...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所以結論...你只可以主張民法的部份...依照買賣契約的規定....賣家確實要提供一個功能無缺的車子但是...因為妳們是用面交的方式...雖然賣家沒有主動告知...但是你不可以因為這樣說他刻意隱瞞因為你有機會可以檢查試騎....所以並無可以歸責賣家的事由唷因為在試騎的過程中你可以發現該種情況然後選擇不買....因此...當它提供機會給你試騎...除非你可以證明他不給你試騎那另當別論....再者..還有一種情形...就是不可能當下試騎就發現的瑕疵例如:車駕有變形...可是當下沒有看出來之類的...就是在你可以試騎但是沒辦法發現的情形或許還有機會一試不要戰我...為啥挺他...因為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如果有問題請選認真的立委...修法吧最後小結...你可能可以主張的情形是民法的買賣契約...給付有瑕疵....但是證明可能會有困難..再者...因為你之知道他的電話...所以要告...可能也難以特定對象...因為這是民案非刑案所以要自己提供資料給法院...所以你可以說賣家很黑心...但是因為你也有部分的過失...就是可以面交部檢查的部份...在加上程序法上舉證的困難...說時在話要在法律上討公道....可能有點困難唷....比較中肯的建議...找各其他店家處理一下...以後小心點...不然走法院你花的時間費用依定比你找車店貴唷....純建議...勿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