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感覺,畢竟東西已經借給朋友道理上應該他得負全部責任否則不能擔當責任的人實在很糟糕還有他既然已經把車給弄丟了如果我是把你弄丟的人~相對的~也得做賠償的動作總不能夠都悶不吭聲吧這樣子似乎這個人是把你的單車給賣掉的感覺個人淺見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車子借給好朋友(好朋...(恕刪) 樓主事情的經過我不曉得,不過我在軍中時有聽過類似的事件,就是同事玩天堂時是一起練的,帳號一直被盜,後來發現盜帳號的是他一起練功的好朋友,所以.........他們朋友做不成了。我並沒有影射什麼請樓主不要誤會,只是這件事情讓我想起以前的事情啦。
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就當是個衝動人講的笑話聽聽....--若是朋友因此買台最便宜的賣場車來還,能接受嗎?--若是車子是用很超值的 2000 元買來的二手車,朋友知道了,就丟 2000 元賠錢... 能接受嗎?
看過一個例子,同事A跟同事B借單車,原廠車+改裝....大概3萬上下不知為何不幸被偷了..同事A當天立刻去買了一樣的車,還做相同的改裝還車給同事B時,同事B發現不是他的車,詢問同事A怎麼回事同事A說:沒什麼啦...你的那台被偷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