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還是會有那種不要命的沿路逆向有來車時就硬給你插進來的
大家都愛汽車嗎?阿災~不知道.只知道他屬貓的!
常常短距騎機車總是會遇到左右轉不打方向燈.直行佔用左右轉車道的
快車道不走慢車道不走走在快慢中間的
更多在快車道開20慢慢龜慢慢磨順便看星相管他眾人何觀只求自我心曠神怡的
你愛汽車嗎?阿災!這些關單車啥事
沒有!我只是問問看你愛汽車嗎?
上個月夜騎新店淡水在好像4號水門那剛好只有1.5M寬
遇到一排車隊的.很長喔少說20台車
阿就是有位老大看到有來車了還是要超車
我遠遠看到他就減慢速度他老兄竟然當作應該的我要讓就要讓到徹底的去路旁種田
因為它速度滿快的也沒地方躲了直覺性的將後煞按死(速度不到10)就撇輪被對向車掃到
我就很大聲的用台語喊說~~~阿路是你家的喔
這位老大竟然慢慢的牽回來一附要怎樣的
後來看到我朋友陸續騎來口氣就改了
重點是我問他沒看到對面有來車嗎?他回答:有阿.就是因為他超不過那樣長的車所以沒法回到他原來的車道
心之語....阿你超不過不會減速喔.不會停下來喔.阿你超不過就可以在1.5M的車道內硬幹要其他人跌道路旁讓你過喔
我想01應該有人看到.我沒網路嘴跑喔!我是以當眾指責他喔!
你愛單車嗎?阿災!我只是問問你愛單車嗎!
很多事情都是因為台灣島上的人民文化水準修養道德產生
你也是這個島民之一不要說你沒犯過錯道德多好.很多錯或許沒人看到知道或是影響到他人所以沒人怪你
所以也千萬不要用自己的主觀意識來判討誰對誰錯(這邊指的是人事物種種)
哎呀打字又用了一些電......地球正在問我你真的愛地球嗎
changtayu wrote:
前幾天不是有個新聞嗎...(恕刪)
年逾六旬的林姓老翁騎乘自行車,為貪圖一時方便,竟然違規逆向行駛,並橫越馬路,導致對向的陳姓機車騎士,來不及煞車而跌傷,,檢察官認定林違反交通規則,導致陳受傷,卅一日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林姓老翁。
檢方表示,近年來,民眾騎自行車的風氣日盛,自行車雖然是方便的代步工具,呼籲民眾騎乘時仍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騎」,以免害人害己,甚至吃上官司。
起訴書指出,今年三月卅日晚上七時許,林姓老翁騎自行踏車,自北市汀洲路一段三百四十巷駛出,沿汀洲路南向車道逆向朝北行進,行經汀洲路一段三百廿八號前,自西往東橫越汀洲路至對向車道。
當時正好有陳姓男子騎機車載小孩經過,見林突然騎自行車橫越馬路,煞車不及當場人車倒地,幸好機車沒有撞上腳踏車,陳某的小孩也未受傷,只有陳受到右側顏面骨折、右膝挫傷與胸部挫傷等傷害。
檢方依據交警的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認為林姓老翁不按遵行方向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確涉有過失,依法起訴。
怎會沒罰?!這種問題喔 很煩人~就跟雞生蛋 蛋生雞一樣 要定罰則怎罰?小朋友騎車你要開單給他喔!那政府沒錢 條杯杯直接去各大菜市場逛一圈 那些婆婆媽媽的罰單就接不完啦~現在的婆婆媽媽都很有勢力的 團結在一起 找個立委陳情 立委在向條杯杯施壓 那不就又恢復寧靜的生活了~真無聊~駕駛在個人啦!也有守規矩的阿 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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