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的慘劇......兇手現形 ( 請要經過大漢橋下的車友們小心 )


老公雞 wrote:
摔車受傷的就去告他們...(恕刪)


大大說的確實對,類似狀況最好還是要求主管或主辦單位立即前來處理方妥,畢竟尚未達「避免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之要件,自行鋸斷反會為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煩……


本人日前曾反應有關烏來路況(詳見第30樓),經過多日,未聞主管單位之回覆;如迄今仍未改善,就請假日要騎車前往烏來的車友多多留意了!
交通安全入口網通報的效果很差。

我曾經在那邊通報過一個新竹縣竹北的道路問題,然後隔天就有個制式email信件說已轉給竹北市處理,又過二天收到竹北市公所的信,說那個路段是縣政府維護不歸他們管,會將問題轉新竹縣政府。

接下來就過了二個月,我都忘了這件事。突然有天收到竹北市公所的email說已處理完成,完成日期是二個月前。
原來回覆說不歸他們管就算處理完成?!
小市民哪知道哪條路歸哪一級機關管理?
唉,我繳稅的血汗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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