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鐵馬要小心,我相信很多車友都做過同樣的事


荷馬8201 wrote:
倒楣的機車騎士!樓主...(恕刪)


這個遭遇我親身經歷過,為了閃避違規腳踏車,所幸機車龍頭一橫側身甩出去,結果當我倒在地上的同時,腳踏車的主人,停下來看我一眼轉身就騎走.....OS:這個年輕人在拍電影嘛?無緣無故摔車搞笑嘛?

最後這起事件換來的是永久的傷疤,以及難以痊癒的手腕韌帶撕裂傷...
那位機車騎士真倒楣,希望他人車平安
也希望他別因為這種鳥事情而被牽拖到無辜的官司和謾罵

至於肇事的單車?
很想對他說,白目或想找死是你家的事,麻煩不要把別人拖下水好嗎?
我國中的時候,就有位同學貪圖方便...

在準備下陸橋時,因為大塞車,他就直接鑽到對向車道,打算逆向下橋,結果對向剛好有輛車迎面而來...

已經二十年了,現在還躺在家裡床上,沒醒來過...
是腳踏車錯....這沒錯

但我覺得 ..旁邊那台 白車...也是得負擔一些責任

希望寄到警局後..這影片能幫到機車騎士


升龍黑目 wrote:
真的是好危險,可以明...(恕刪)


這不用看也知道是腳車騎士錯 逆向這點就夠了!!
誰便宜又大碗 我就是愛用誰
有時候我在某座橋上橋的時候也會碰到很可怕的腳踏車騎士
因為那座橋有機車道所以不得不靠右邊騎然後又轉過去常常死角突然跑出一台腳踏車騎慢慢的好可怕
在更右邊明明就有腳踏車道他們就不騎偏偏要騎在機車道上......每次一右轉突然看到真的有時候恍神就剎不住了
應該機車跟腳踏車都沒事吧!因為可以第一時間就拉到秀傳去急救..........
越是老阿輩越愛這樣騎...即使是在台北市...我也常看見阿輩或是阿嬤硬是逆向騎著單車...

chenmacgyver wrote:
心寒的是說不定法官還判應注意未注意
台灣就是大車與小車事故時 大車總是該死

沒錯~
光這一句"應注意未注意"機車騎士就會要負一半肇事責任了!

唉~越想越悲哀!!!
BlackJack~ wrote:
沒錯~光這一句"應注...(恕刪)

剛剛看影片,這句搞不好沒辦法用!
腳踏車好像是在廂型車右後方
對向來車的視角根本沒辦法穿透廂型車吧?
機車如果可以舉證,在那瞬間狀況下
人類的反應是根本不可能來的及反應
就不會被判這條帝王條款!

印象中,01上之前有一個行車紀錄器是撞到阿伯闖紅燈
但小轎車的左前方有貨車!
那個好像就不會被判這個帝王條款!
不過會不會判別的就不知道了~~~
給我個理由,憑什麼我拍照片還要拍到你喜歡??你有付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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