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自行車隊登山 1人南投墜谷亡 !


原來我太帥 wrote:
明知山裡騎車超危險,...(恕刪)


在馬路上跟車子 機車擠來擠去 還要擔心天兵駕駛違規亂開車亂騎車有比較安全?
臺北的河濱專用道都死過人…
裡面還有早上走路去運動,被神經病砍死的。
也順便禁一下好了,連走路都不淮!

臺灣人啊,如果就只敢躲在舒適圈裡面,一點點風險都不敢嚐試,那這個國家就真的完了!

再說,這條山路上,死的人有比基隆路多嗎?差的遠了!

原來我太帥 wrote:
明知山裡騎車超危險,...(恕刪)

prometheus0125 wrote:
再說,這條山路上,死的人有比基隆路多嗎?差的遠了!...(恕刪)



這條山路上,每天經過的人,有比基隆路任何一條小巷子的人多嗎?


比例原則,OK~
我覺得 off-road 是一項不錯的運動,能挑戰自我極限。

但是,活在台灣應該要知道,每年颱風來,或多或少對山地都有造成一些損壞。

我覺得從事off-road要很注重環境的風險,雖然單車首頁那篇文介紹的很棒,不過,大自然的力量真的不容忽視。

喜歡從事這項運動的人,真的要多評估要去的地點呀…

photolive wrote:
我覺得 off-ro...(恕刪)

贊同+1 那種辛苦爬到目的地看到能代表該條林道的景物跟成就感就像公路車從地理中心碑騎到武嶺的成就感一般 喜好每個人都不同 不理解或者不願意理解的人也該尊重喜歡該項運動的玩家們..... 安全措施跟自我約束還是最基本的騎車原則....就像開車要防禦駕駛一樣.......
大家也沒必要太苛責這個公告了,有時候公務單位也有不得不的苦衷。
試想,如果這個騎士的家人不明事理,會不會對有關公務機關提告:「這麼危險的路段,為什麼不禁止進入,還同意入山?這是瀆職……」。類似例子已很多….。.

當然,這個公告還可以再用心一點,不必禁止,除在網站公告外,也可在現場立告示牌。
至少可以改成這樣:
本能高步道路段有相當危險性,除公務需要外,不鼓勵民眾以各類車輛進入(含腳踏車)。執意進入者須自負安危,並請先行評估個人技術、體能及做好機械安全檢查等;如因而損及公家設施設備,本機關得要求照價賠償。
來連署一下

禁止天池山莊營運好了!!

是誰那麼白痴 在那麼危險的地方蓋大山莊

危險的崩塌地 建木棧道給無辜的百姓走在危險的地方!!

也沒鋪水泥 柏油, 下雨天泥濘難走,

莊主騎著野狼機車上下班給登山的人送菜飯,太危險了 下次改徒步背上去好了~~



不過想也知道 沒人理!!

山莊有職業登山社團支持, 騎登山車的誰理你啊!!

登山出是單純意外, 騎車的是千不該萬不該啊!!
其實林務局好幾年前就公告禁止單車..............

2008年Mobile01也討論過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20&t=880266&p=5

不過基本上林務局不敢真的實質上禁止單車上去,不然會被大家投訴 XD

....至於有位仁兄說禁止天池山莊??? 乾脆禁止全國民眾去登山好了
應該好好慎選評估路況如何,再進行前往~~
交通道路跟休閒路線意義很不相同。

沒人能夠不出門辦事,但休閒路線是可以選擇的。
不是說不該從事冒險活動,但風險高,更須審慎。出了事,最可憐的是家人,不是鄉民。

有關單位若不公告禁止,一旦出事又要被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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