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plus wrote:
有鎖就不叫釣魚啦就好...(恕刪)
我又來回文~我想你沒搞懂我的意思~我有說不抓偷車賊嗎?我說人要專乎其職~抓小偷的是交給警察就好~我們這些市井小民無須做釣魚的工作~不如把釣魚的時間拿來關心週遭的人~唉!怎麼有一堆中文那麼差的人~
抓偷車賊是警察的工作~但小偷的動機才是解決犯罪的根本~是好玩?是貪?是無聊?是報復?還是貧窮所導致??背後的動機才是我們是能做的~當然我也不是希望你去當義工去輔導~我只是希望如果你週遭有這種人的話~不如多付出你的關心~如果還沒發生~那當然要預防~有多少小鬼被抓時~他父母親在警局都不敢相信他的小孩會做這種事~車很重要~但他畢竟也只是一台車~多付出你的關心~這社會才不會那麼冰冷
ps:
1.如果你真的想釣魚~你去買一台10萬的腳踏車就好~沒意外的話你一天收穫應該很多~但你抓的那些真的是犯罪的根本嗎?對於犯罪減少是有用的嗎?那乾脆立法偷車者唯一死刑~我想這更能嚇阻
2.如果你嫌抓偷車賊不夠~那你把一個皮夾丟在路上~記的放上5萬+證件~我相信你一天抓的更多~這有罪嗎?當然有罪~這是侵占罪(沒記錯的話)~不過前提之下~是他沒拿到警察局~或他沒還你~
3.再嫌不夠那你可以雇用未成年美女~去勾引~我包你抓很多跟未成年發生關係的人~這沒罪嗎?這可是公訴罪~
當你抓了那麼人~你會發現你這小柯南對社會的犯罪率減少有幫助嗎?你只是把人建立在互相不信任~處處防人罷了~這樣搞跟戒嚴的時候~有什麼差?我突然發現這版很多人很懷念日據時代的生活~家家戶戶不關門關窗睡覺~
再說那些小偷~有部分應該是真的很窮~你抓他10次~他還是會再偷10次~因為他就只能靠這種方式過活~我想很多人都是工作歷練很深的人吧~唯有找出前因後果~才能防止事件再發生~-而不是等到事件的發生再去處理~所以才有預防勝於治療~現在不做以後不做~那幾時才做~那樣不可能這樣不可能~那誰才是消極之人~可能理想有時會過高~但人不是因為有理想才會成功嗎?沒目標~那怎麼進步~這就根垃圾零掩埋的道理一樣~雖然知道現階段是不能的~但誰知道未來有沒有可能發生
不計較是指還未被偷或被偷之後的心情(如憎恨...etc)~反正有法律會給你公道~偷是公訴罪吧~並不是我希望警察抓到後~又把他放了~雖然我曾經放過~但我不會希望別人跟我一樣~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主觀跟想法~其建議跟見識不管我贊不贊同~我都會虛心接受~但請麻煩那些指明我的人~請把文章看清楚一點~別因別人因為理念跟你不合~就自然的曲解別人話~這不太好~建議建議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