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出院了, 漫長的復建開始。


直接到警局以"過失傷害"告他
保證他乖乖出面跟你和解
sung.an wrote:
以刑事逼民事他闖紅燈...(恕刪)


板大~這位大大說得對~以刑逼民
特別是遇到這種爛人,不要輕易放過

重點一:千萬不可接受私下的和解
重點二:回到醫院重新補開立甲種診斷書(乙種的不具法律效果,上面一定有一排小字)
重點三:調出你出事到這段時間有跟這個爛人連絡的通聯記錄(用來證明他無盡到"善意"之責)
重點四:直接到警局要求警方依當時的肇事記錄提起"傷害"訴訟

首先先把這幾點先做好,後續再討論
寄封過失傷害的存証信函給他吧!...
不過和醫院與法界人士討論看看,是不是可以拗到一個過失重傷罪..
如果你的手臂有部份功能喪失的話,和解費用還得再加乘!

如果他再不處理,就再加上精神賠償
所有費用與相關衍生費用訂期限付清,否則將依法定5%利息再加乘!

這種賠償送簡易法庭而已,到時也可以進和解室!
方便又簡單!...
現在有強制執行署也不怕他不乖乖就範!
以刑逼民的好處是國家替你來討公道!
不過,通常由國家替您討公道的價碼都比較漂亮些
不要放過這種爛人!

欄主你就當作替天又替自己行道吧!
保重!!!
可否也請樓主將官司最後結果POST上來
給大家做個參考?!
你的不幸遭遇正是所有車有的警惕
祝你早日康復
如果時間允許
真的別放過這樣的人
免得他又去害到下一個人
一定得給他一個重重的教訓
版主:

事發當晚在7號公園與您有過一面之緣
(當晚在店內交車)
當場也曾向您致意...

對方應該有強制險
不知是否已經申請

若本件對造仍置之不理
可PM予我
或許能提供您些許法律咨詢

祝您早日傷癒

大大保重阿....要休養那麼久..這是金錢無法弭補的....
那人太可惡啦.一點誠意都沒有.連看都沒來看!
小弟已經準備進入司法程序討回公道﹐在此徵求目擊證人。

感激不盡
素八滷 福斯的車價 水貨車的保固 賓士的零件價格 法拉利的待料時間
不好意思﹐ 不知為何重複發文了。 抱歉。
素八滷 福斯的車價 水貨車的保固 賓士的零件價格 法拉利的待料時間
証人不好找唷!

建議您目前與對造之通聯訊息、語音全數予以留存!...
這也是有效的手段
尤其是以下之內容

1.與事故當日有關之交談內容(談話中要約略的加入相關日的日期)
2.對造肇事之心態
3.對造對於事後賠償之心態

再加上警詢內容、物証就顯得相當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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