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橋上停下來抬車真的很恐怖 ! 一邊要注意後方來車 , 一邊要加快抬車速度 , 有時到了橋另一頭 , 會發現人行道突然沒了, 又來一次抬車等沒車的動作 ---細胞真的死很多 !台灣的橋樑設計都不佳 , 再加上汽.機車超量 , 早已不堪負荷 , 大家的守法觀念也XXX 現在只希望行人不要也來一篇---自行車騎橋上人行道是剝奪行人路權, 是危險的行為 !唉 ! 真希望有橋上有自行車專用道 , 才不會守法也被趕來趕去 !
看完了每個人的發文~小弟想講句心裡話其實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小弟目前也是單車族..騎的是可愛小折看幾個大大搬法條..幾個大大為了安全其實每一個人都說的沒有錯但是我是真的認為..單車"上下班時間"真的要上人行道小弟是台北人(雖然現在不在台北)右手手上一道六公分的傷痕..就是為了要閃單車造成的猶記當年..小弟中興橋上時速40..左側車道一輛右側車道為了閃緊急煞車的單車..插入左側小弟當場飛出去..造成現在不可磨滅的傷痕我不是說單車騎在機車道不好..也不是強求單車上人行道違規大家想想..很多大大會說只要守法就不會出事但你真的確定嗎...上下班時間有人管你時速限制嗎這裡叫做自行車討論版..沒有一個車友希望有人受傷正因如此..開板大其實也是為了大家""安全""著想機踏車本來就是人包鐵..一出事就一定很嚴重所以我真的希望..車友們往安全的地方走!!
說誰違規超速都是多餘的!腳踏車小 慢 相對於機車機車騎士 速度快 距離一下子拉近當然會覺得單車是突然冒出來的其實個人覺得 新海橋的單車道 應該設在大漢橋因為要去捷運站比較方便...小第騎SP-8 都是摺疊後 機車直接載到 新埔站又快 又安全 (當然有人會說如果掉下來更危險 這就看個人了)老話一句發生一次 後悔終身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 快快樂樂 的騎單車 騎機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第六項:[不得在人行道行駛。]所以把單車騎上人行道如果出事,願意這麼做的車友就不要再去怪行人白目走太慢檔路....只能講國人法治觀念薄弱,開版大考完機車駕照如果沒把交通法規忘了,就不會上來似是而非要求單車族去做違規的事....出言要求車友搬上搬下去騎人行道的也是一樣,公開言論不要陷人於不義,個人基於安全考量,權宜的偷偷摸摸做也就算了,但違法終究還是違法,不能就地合法,甚而鼓勵別人一起做....
看起來又是一篇筆戰了...贊成騎在機慢車道是以法律為依據...贊成騎在人行道的是以安全為依據...(看起來好像是這樣子)兩造都有道理~~說不定哪天真的發生了事情又鬧上法院判決下來,媒體又有報導,在哪時候就有答案了...
自行車是可以騎忠孝橋沒錯不過如果騎在人行道會比較安全機車道也會比較順路權跟生命安全孰重要?就算大部分機車騎士都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距離還是有少數不遵守的難道你要去拼那個被撞的機率嗎?如果是我我一定會牽上人行道要改變所有人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要懂得自保阿就像在路邊因停車糾紛而吵架就算你是對的很難說不會因遇到流氓而被砍上班時間騎自行車在機車道實在危險而且真的會造成交通阻塞法律只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就像颱風天有人喜歡去海邊觀浪海巡人員也只能道德勸說因為法律沒規定你不能去觀浪阿但是為了自身安全還是退一步吧不要什麼事都講法只要合法就什麼都可以做但對你不一定是好的樓主的觀點是好的是善意的只是發文主題不夠婉轉而且帶點責備的意思所以才會遭致圍剿
showhh123 wrote:在下是法理放兩旁 安全擺中間鋼管兄從法理出發 也是一種觀點禍福看個人...(恕刪) 所言甚是啊!雖說惡法亦法,不過一旦出了事情,那都是你家的事情。政府機關會因為你守法來保護你嗎?沒有背景,沒有上媒體,幾天後這社會又忘了。這樣的新聞常態,早就屢見不鮮了。看看這些立委諸公的問政品質,跟口水爭論。還有政府道路設計的公共品質。『路是大家的,命是自己的。』真不曉得你們這些人,怎麼會對法條跟道路規範,這麼的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