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許多是外界的人要收
消費券>>限定特定廠家>>若該貧戶距離過遠,那他有可能會用到嗎?還是直接換錢實際點?
且特定廠商真的就會是貧戶所需要的廠商嗎?還是高官“認可”的廠商?

昨天新聞有播(勸導文):
某戶小孩插滿管子,每月兒子收入2萬多,每月要1萬基礎醫療費,兒子失業!
請問消費券他該拿來買規範內民生用品還是拿去換錢維持小孩生命?
與其想這些“花招”
到不如將將那些“政客”的薪資及各院會費用完整攤開檢討,消除舞弊貪腐!
將錢實際用在人民身上,各位自己想想哪個效果大些?
尤其是有參予政府工程、海關...等等單位的人
想想你們看的見、看不見的“規費”是怎來的?又花去哪?國家發出的每一分錢都花在實際的開銷上嗎?

花1000萬真的買到1000萬的價值嗎?能有九成應該就算良心商人了!!

政府若真有心,將這些徹底改革,豈不是人民之福!


“花招”會有立即效果,但後面的錢誰出?
改革也許不是一朝一夕,總要人起頭!

F-20R
讓步入中年的男人重拾運動樂趣的好車
以互為單位,一戶住十多人,分1萬,有人家裡只有2人也分一萬,這樣不公平
劉揆:消費券每人3600元 不排富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08.11.18 01:22 pm
消費券怎麼發?怎麼用?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下午1時左右表示,消費券計畫以「人」為對象,只要是國民就是發放對象,不是以「戶」為對象,每人消費券額度3,600元,且不排富,希望能在春節前發出。
劉揆表示,消費券必須在明年底用完,個人也可以用他人的消費券,如果有人把消費券捐贈給公益慈善團體,可抵稅。
劉揆說,消費券整體預算需要820多億元,全部執行完畢後,在經濟上發揮效益是98年度增加0.64%的GDP。預算會用特別預算推動,要針對債務法跟預算法的限制提出特別法, 目前已就立法時間點跟立法院長王金平初步交換了意見,會盡快進行。
【2008/11/18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