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做完筆錄
決定要告了
過失傷害和公訴的肇事逃逸
至於要對方賠甚,到是完全沒概念,只是為告而告罷了(主因就是他逃逸)
人沒事是最重要的了!
對方也到我去的同一家醫院
不過好像沒碰上.
(即使碰到我也不認識,因為眼鏡飛了,他跟我說話時我人還躺在地上恍神中)
在做筆錄時,有聽到他剛剛出院.家人打電話問警察問題
就是問刑責之類的問題
有跟警方要我的資料,不過警方沒給就是了
明天還要去做筆錄,對方應該也會去
有看到我被撞的影片,不過很遠,大致上到是可看到我被撞的經過,不過看不清楚臉就是了
本想拷貝回來做提醒自己要小心,不過無法被私人拷貝(規定問題吧)
想到我被撞時,記憶只有我在騎車,騎著騎著,再來的記憶就是躺在地上,爬不起來
如果運氣再差些
或許真的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考慮要求賠償項目:
醫藥費,其實並不多
修理費,基本上只有腳踏車一些擦傷,下雨加腰痛,目前無法騎出門測試
精神賠償!???還沒想過這問題.
再加上
以後如果腰部出現問題,要求其負責
(這點應該很重要,尤其是發現我的腰脊椎(有六節,一般人是五節)比一般人更容易受傷後,醫生說的)
麻煩大了
5月3日中午
今天見到了,肇事者,
心平氣和的討論
他家人有帶水果和紅包,我都沒收下
基本上,公訴的肇事逃逸是跑不掉
民事的一樣告,如果在賠償的問題,沒意外的話,基本上應該還是會和解
對方當然希望能庭外和解,但我希望有個保障,
不是錢方面的問題,因為到目前為址醫藥費也不過幾百塊,腳踏車還沒試騎
但看起來大致沒問題(內部結構有無問題就不得而知)!
問題是卡在腰傷的不確定因素,所以在腰傷恢復和後續之後隱患處理問題之前
還是會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