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年10月11日下午17:30.
我騎一台紅色本田250越野林道機車.在等紅綠燈.綠燈一到前進.
我已到對面紅綠燈下,突然一台smart切出在班馬線左轉(他前面有2台車規矩的在路中排隊等待左轉).
我撞上她的右後輪.因機車高大~我往前飛左肩及頭著地.
還好我人還算強壯.沒骨部傷害~只是筋肉傷...遺禍後年..
我的愛車 小紅1號~龍頭異位/倒立前叉一隻歪斜/前輪框~碟盤變形/前叉護板破損/ARAI安全帽擦傷....= =
現場做筆錄~畫現場圖時.對方是女的.一直跟條杯杯說是我去撞她的跟她無關.
(我摔到地下昏一會.馬上把小紅牽到路旁.怕被經過的遊覽車踗過)
對方一口咬定是我的錯~我去撞她的.最多她只賠一萬........


重點來了...
絕對支持大大走司法途逕.
要上法庭前.雙方會開調解會(這是一定的步驟)
大大可以 以身體不適為由.要求在你自己該戶籍區委員會進行調解.(即使肇事方住北極也要飛過來)
委員也會為自己區所的子弟兵護盤.
開調解~~目地就是賠償問題.
請大大把您就醫所有花到錢的單據~上醫院的交通費總TOTAL~請您服務公司開立薪資證明,請幾天假(包含復健假)算這段期間的薪資~單車及隨身物品損壞維修的單據~一樣不少的全部報呈求償.
還有~在你撥電到對方要求索賠的過程一定要做語音記錄.
(我的經驗 對方打來說:要叫某某幫派來關說..我馬上切入錄音筆,跟他說.你所說的一切我已錄音,有更準的地位盡管來)
調解會一定會請你在這金額做個退讓~賠償個total的8~7折.
我覺得沒這退讓的裡由.因為對方是闖紅燈的牲畜.
談不攏~就是等法院傳票.
這期間長漫漫 約半年吧~
我一共開了兩庭~第一庭是偵察庭,只是雙方去法院露個臉.
第2庭 法官換個美女喔...

過沒多久..對方的老公來電.約在某派出所.捧著我要求的金額.請求合解.
只要大大站的住腳,自己沒有錯.
正義是站在守規矩這邊的...讓肇事者賠一褲子屎吧...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