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看一看大多數的愛車人想法好像都是....運動嗎!爽就好!至於車子!有錢當然開賓士啦!不然國民車也是可以用啦!科技新貴辛苦一整年也只能買台好車慰勞自己!郭創辦人隨便拿個零用錢就能在歐洲買古堡!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運動一定要拿來LP比雞腿嗎!當看到一位車友在部落格這樣寫著:到了30幾歲才重新發現用單車旅遊能看到的人事物!是以往開車走遍台灣各地所無法發覺的!同感也令我感動!這種感覺不是一定要有巨人!才能擁有!也不是一定美麗才會到達!或者其他種種!只要是一台卡打車就可以!
我認為既是運動也是證明,尤其是當你和單車陷入熱戀之後,就如同身處愛情之中一樣愈是在乎對方,就會投入愈多的精神與心力,反之則否。只是每個人對愛戀的表達方式各有不同,或許是物質層面、或許是精神層面、或是體能層面,所追求的方向差異有別但終究都是為了滿足自己內心的渴望與欲求,證明自己活在世上的那種存在感,只要是發自內心去喜愛,其實沒有什麼對錯高下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