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剿我...我在發文前 早早就可以想到...簡單來說 有些人 堅守在 所謂的"法規"而不懂實際的變通而我是看完 那位女子為了閃腳踏車而出車禍 觀察了幾天這個問題 才發文...建議把車牽上 忠孝橋的人行道 只是我想到的方法....腳踏車騎士 要不要 跟我無關坦白說 被撞的不是我 我無所謂等到被撞 再叫警察來 說什麼法規 都受傷了 又如何 機車賠錢了事明明可以避免 事情的發生 你卻堅持"用肉身保護法規"我只能說 你強......真的強...好一個 "正義魔人"
01的人最會舉一些無聊的例子來佐證一點效用都沒有改天要是忠孝橋都是民航機起落那車子是不是要去人行道用推的??機車都改成水上摩托車自行車通通改成游泳---這個例子真的有夠蠢---我罵我自己等到兩三萬的車子被撞壞或是受傷了叫警察來看看看看機車騎士有沒有錢賠各位正義大大的名車羅比桑~加油++
其實雖然在橋上道路狹窄車流大時,單車騎士的安全真的是需要關注的但依陸權來說,單車也是享有同樣的權利不然在一般道路,較狹宰或是車流大時是不是單車騎士也得上人行道騎還是乾脆都騎河濱自行車道呢?我覺得這是道路規劃的問題跟近年來單車盛行,道路使用者對於單車族的忽略所造成的在索有環境及硬體跟觀念未盡完善前不如雙方各退一步機車或汽車使用者多注意單車族的權益,狹窄道路盡量慢速行駛單車族也自己考量自己的安全,做比較適合的方式保護自己也別分誰對誰錯了不然被撞了,往生後再另一個世界哭喊這不是我的錯,好像也是無濟於事
羅比 wrote:重點來了二台寬的車道 機車時速40km突然冒出一台緩慢的腳踏車.....閃的過 沒事 閃不過就倒楣嗎? 突然冒出??人家也是騎上去的吧...應該是機車騎士沒專心騎車,未注意前方路況,才會突然看到單車...
慢車道機車單車都有權利行駛,我們不能因為他造成不便趕他走,只能心裡默默的幹譙.哪天輪我休假我再來慢慢騎,享受一下當帶隊官.不過遇到慢車還好,有次一位車友在承德橋上橋時慢到快停下來,車頭還左轉右轉,旁邊機車急煞後面機車追撞一團,一堆人路中吵起來,隱約聽到單車騎士罵人上橋不要騎這麼快.
一般會出車禍大致分2種1是騎太快 煞車不及 撞前方車2是騎太慢 被後面撞順著大家一般的車流速度 你就不會煞車不及順著大家一般車流速度 你就不會被撞當然知道 機車專用道 可以騎單車你寧願 抓著法規不放 然後等著被後車追撞嗎?自身的安全比任何規定重要吧規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 那些自認為正義的之士好好 想一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