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很多人說你是"濫好人"吧好人不是這樣當的軟土深掘~人前擺超低姿態人後來論壇發表一下~安慰一下自己~發洩情緒顯示還是會不爽的接下來還是一樣重蹈覆轍個性要改一改了~該爭取的就要爭取都是成年人~個性改一下吧不然老婆小孩怎麼顧阿
~阿皓~ wrote:應該很多人說你是"濫...(恕刪) 贊成!從牽Fuji的事件,到這次的摔車,可以看出樓主的個性。很多事情是可以當場簡單解決的,卻非得搞得眾人皆知,然後引起雙方劍拔孥張。(Fuji老闆和你)雖然都占著理,但樓主處理的方式實在不敢恭維。說真的,上次和這次的事件,我都很同情你(我也摔車骨折過),但誰知道還會不會有類似的第三次事件,而車友的同情也是會用完的。是個成人了,該怎樣正常解決的方式,應該都瞭解吧!而不是案發時忍氣吞聲,然後再回家上網貼文...這樣很奇怪又沒有效率
融化的雪人 wrote:當下沒有找警察,所以...(恕刪) 不能再去要求賠償嗎?他每天早上照常蹓 拉布拉多應該可以提出求償巴?不然改天我騎機車在鐵馬道上直接撞主人再扶起他 問他有事嗎? 還好巴直接騎走.這樣應該不算傷害 , 不算肇事逃逸巴是一種"台灣"熱情的打招呼方式
Ilikebike wrote:不能再去要求賠償嗎?他每天早上照常蹓 拉布拉多..(恕刪) 要告當然可以告阿...你既然知道他是誰...為何不趕快到附近派出所作作筆錄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看看對方有什麼回應..但是只要對方先否認有這回事.看你要怎麼舉證!當初又沒報案.附近有監視器?路過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