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guelhhl wrote:
前幾個月在公園旁的馬...(恕刪)

其實不壓到要害
動物基本上都還能像沒事一樣
但是牠會哀號
當狀態越來越好時,就是代表要失誤了
應該很多人說你是"濫好人"吧

好人不是這樣當的
軟土深掘~
人前擺超低姿態
人後來論壇發表一下~安慰一下自己~發洩情緒
顯示還是會不爽的
接下來還是一樣重蹈覆轍

個性要改一改了~該爭取的就要爭取
都是成年人~個性改一下吧
不然老婆小孩怎麼顧阿
=廢柴上的風霜菇=
~阿皓~ wrote:
應該很多人說你是"濫...(恕刪)

贊成!

從牽Fuji的事件,到這次的摔車,可以看出樓主的個性。

很多事情是可以當場簡單解決的,卻非得搞得眾人皆知,然後引起雙方劍拔孥張。(Fuji老闆和你)雖然都占著理,但樓主處理的方式實在不敢恭維。

說真的,上次和這次的事件,我都很同情你(我也摔車骨折過),但誰知道還會不會有類似的第三次事件,而車友的同情也是會用完的。

是個成人了,該怎樣正常解決的方式,應該都瞭解吧!而不是案發時忍氣吞聲,然後再回家上網貼文...這樣很奇怪又沒有效率
跑步,騎車,游泳~~
沒錯!!台灣人就是很重"奇摩子"!!
http://www.youtube.com/c/duckhugh Youtube頻道
除非禁止行人寵物,否則很難界定吧!車輛追撞是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你才10~15公里就翻車?
那以後是不是該驗車限制屁股高度才能釐清責任?
素環真 wrote:
從頭看到完 ... ...(恕刪)


打算看中醫 就好 開刀太傷身了

你的技巧真厲害!! 該向您學習學習.

那隻狗真是不應該 . 狗主人應該人道毀滅. 狗本身應該在找個負責任的主人.
當下沒有找警察,所以想對方負責也沒機會了,學個教訓吧!這樣以後您也會更加有經驗處理這樣的事情。
過去不執著,未來不妄想,現在不分別
融化的雪人 wrote:
當下沒有找警察,所以...(恕刪)


不能再去要求賠償嗎?
他每天早上照常蹓 拉布拉多

應該可以提出求償巴?
不然改天我騎機車在鐵馬道上
直接撞主人
再扶起他 問他有事嗎? 還好巴
直接騎走.
這樣應該不算傷害 , 不算肇事逃逸巴
是一種"台灣"熱情的打招呼方式


Ilikebike wrote:
不能再去要求賠償嗎?
他每天早上照常蹓 拉布拉多..(恕刪)


要告當然可以告阿...
你既然知道他是誰...
為何不趕快到附近派出所作作筆錄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看看對方有什麼回應..
但是只要對方先否認有這回事.看你要怎麼舉證!當初又沒報案.附近有監視器?路過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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