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zypiggy wrote:
> 第一個錯是 媽媽身體中風復健連走路都要隨時注意不要跌倒,怎麼會帶她去騎車呢,不解?
都說騎腳踏車是最好的中風復健了...何來不解?
當然或許騎協力車會比較好一些
lazypiggy wrote:
> 第二個錯是 在車道上本來就不可以併排騎乘,自行車道也是如此,有甚麼好抱怨的呢?
你原文沒看清楚?原po哪裡一句話在抱怨了?我只看到原po一直在抱歉
還是你認為原po是在反諷?
lazypiggy wrote:
> 第三個錯是 自行車道是公眾使用的公共財,危險占用車道可能會導致後方自行車騎士的煞車不及而
追撞,出聲警告應該是善意,避免後續事故。
用咆哮的叫善意...我還第一次聽過
做人何必這麼尖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