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okatsu wrote:樓主寛心吧他就是知道你追不上故意來挑釁這種行為的人早晚會被處理 所以要全民公敵那樣騎腳踏車也裝行車紀錄器記得電池多帶幾個錄到車牌就可以報警了題外話... 騎著車抽菸的人也很討人厭
water7978 wrote:當街開槍擊斃的動作~會執法過當嗎?我認為不會~這種人在社會上也沒什麼意義~倒不如讓他再投胎!!!(恕刪) 這麼做, 搞不好有可能爽到他的家人了一個頭痛問題被解決, 還有機會可以求國賠從此過著不用頭痛不用擔心的日子
photolive wrote:首先我先聲明,並不是...(恕刪) 小夥子運氣好~吐到好脾氣的樓主大大他在繼續吐下去~哪天歹運吐到兄弟還是別的熱血青年社會大學的課程就要開課啦~~~~前幾星期才有水涉隧道的社會大學深夜講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