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 liebe Dich wrote:雖然我是愛好單車的一...(恕刪) 認同!!只是很多事情,不能一竿子打翻一條船~~騎上國道的確很可惡~也太不注意自身以及他人的安危~如果是歪國人(善意無過失)~則要多宣導..但..對一些不了解自行車的人,往往會以偏概全~常說出:你們這些騎單車了...怎樣怎樣.. 真的很無言@@坦白說~ 小弟對一些車友"闖紅燈"的行徑~也很不認同XD人重~要先自重吧!希望這個案~不會影響到一般民眾對單車的觀感~ ^^
samreton wrote:Gps速度進隧道請隨便看看就好,之前用還跑出時速568公里 去宜蘭還有破千的時速我開的是一千六的小貨車,可不是六千的布加提 比飛機還快安全車距在影片中沒拿捏好倒是真騎錯路線的騎士也是真 嗯...我騎一騎竟然起飛了從大溪武嶺橋起飛...時速1255KM/h...飛了一分鐘左右...真的GPS某些情況下的時速,看看就好...要不然真的...認真你就輸了!
坦白講 最簡單而直接的說騎腳踏車時 不爽機車/重機/汽車騎機車時 不爽腳踏車/重機/汽車騎重機時 不爽腳踏車/機車/汽車開汽車時 不爽腳踏車/機車/重機每個人都有用路權 但前提是不危害到其他用路人之權利以上4種個人駕駛之交通工具版上有誰敢說 在使用時沒有違規過?包含我自己 我天天都再違規 反正沒被開單就算了 被開單也只能摸摸鼻子很多事情 不應該特意放大看 或隨之起舞影片中 當事人 沒錯他是超速了 如果被開單 那也只能摸鼻子 去繳自行車騎士 或許是國外朋友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規了 但如果受傷害 過失算誰的?而該罰與不罰這點 自然有公路警察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