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大執法~以後腳踏車違規也會開罰!!

rioschen wrote:
台北市即將開始宣導,...(恕刪)

早就該罰了

以後腳踏車違規也會開罰!!(恕刪)

今早上班時,在交通繁忙的北市建國北路上,看到一台腳踏車,險象環生的騎在馬路的中間車道上(建國高架兩側平面雙向皆有三線道,而該腳踏車就騎在三線道的中間車道,而且車道上面還畫著禁行機車四個大字),該腳踏車速度很慢,左右兩車道都有砂石車冒著黑煙緩慢行駛,而腳踏車身後則一直有機車汽車從旁呼嘯而過......
真是超級危險的違規啊......
只要騎上馬路... 就得尊重交通規則!

同時也是尊重自己與他人生命的一種態度...
希望所有腳踏車友們都能學習這種觀念唷~
http://www.zhe-feng.com.tw/
我也想知道目前有沒有自行車行駛的相關法規?
騎人行道到底算不算違規呢?
k53731 wrote:
我也想知道目前有沒有...(恕刪)


違規!

因為那是人行道, 行人專用的!
腳踏車被規類在機慢車, 當然不能騎上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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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取締自行車違規我贊成,但是請先訂出標準

現在台灣的自行車道並不是很完善,也就是說可行專屬路段並沒有很多

而且之前有一段時間說自行車是速人,就是比行人快一點點,

也就是說有一段時間自行車是能上人行道的,

但是後來又改成不能上人行道騎,

重點是並沒有明確訂出法規

只是上頭官員口頭說說之後,員警就開始實行勸導不要騎上人行道,

據我所知,有些國家的,公車道也是自行車道,有些國家的人行道自行車也能騎上去,

而且我騎過的自行車道,有些在過橋時自行車道是連接人行道的

那開始取締時後,是不是代表說條子,只要再橋邊著守就能取的一大堆業績了,

台灣對自行車的環境很差,可行使範圍也都還沒訂立清楚,連這些東西都沒解決,

就想取締自行車,又想來個自行車版本的毒奶事件麼(指政策朝令夕改)
目前自行車定義就是規類在機慢車!
不難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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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區內...

這半年來看到闖紅燈、逆向、併騎... 等等的違規越來越誇張了!
腳踏車幾乎快變成市區內違規的常客!

偏偏又沒看到警察在大力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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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wrote:

目前您的狀況,腳踏車騎在斑馬線上確實不對,若改牽著腳踏車跟行人一同過斑馬線,交通警察就不會說話了。


真的嗎?

走人行道如果再過橋時不知道違法與否
修爾基 wrote:
真的嗎?走人行道如果...(恕刪)


違法與否我不確定!

但通常警察看到這樣是不會說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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