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活動式攜車架被開罰單了 ! 求教申訴程序(已解決)

照我個人的認知,現場開單者,應該直接將紅單副本交給當事人,逕行舉發違規者,紅單才是用掛號郵寄給車主。
所以,這個個案我覺得是月底到了,警察需要業績,開個紅單交差,並沒有要你真的去繳罰款,所以副本才沒給你。
可能是,拿回去交差後,自行銷案。
開了紅單,而當事人沒拿到紅單,不算數。不然告他,多花掛號費,浪費公帑。
這是我的看法。

ianlee910 wrote:
我的是SBC 633,我真的是用手就裝上去了,不用任何工具啦。


看起來是同一款攜車架另外又出了活動式的型號。愛裝就裝,不裝就拆下,這種看似方便的訴求只是增加市場銷售機會,常常拆裝其實反而不穩固。這東西不便宜而且還是會損耗,像是固定臂和固定環扣我也曾因長久使用磨損,請廠商免費更新零件。此外也不能透過監理站變更行照來當作國家證明隨時幫助你。你得隨時在車上備一疊文件因應臨檢,不見得真的方便。而且攜車架上的 ARTC 證明貼紙會老化看不清楚。

吊詭的是責令驗車合格才能取消罰單,所以你要選擇帶著罰單裝上不須驗車的活動式攜車架花錢去驗車證明合於法規下安全使用以便取消罰單,或是選擇自認違規直接繳交罰款了事,還是透過文件往來花費時間來申訴呢?請作好選擇好好加油吧!
無可救藥,白痴到不行的樂觀份子。 真相衹有一個,但是鬧出的笑話卻一大籮筐。 Sia@y@
真是糟糕
我也是用一模一樣的攜車架
使用很方便
拆卸也很簡單(徒手)
所以我還是選擇繼續使用啦
註冊日期:2003-08-14 15:57
剛剛打電話至大甲分隊得到的答案是警方已主動撤銷此單
請當事者將此罰單郵寄回大甲分隊
標註一下,觀察後續發展
151515
這位大哥,您說的是真的嗎?
我也有打,對方說開了就開了,不能撤銷,只能申訴耶~~

mikar8245 wrote:
剛剛打電話至大甲分隊...(恕刪)
請您再打一次試試看
分隊長跟我說的
警方有跟車測中心確認你的事活動是攜車架 免驗
感謝Mikar大哥,剛才打電話去大甲分局,分隊長告知確定已經撤銷了。
希望類似事件不會再發生。

mikar8245 wrote:
請您再打一次試試看分...(恕刪)
恭喜樓主無事脫身。其實免用工具拆卸的攜車架本來就是不用驗的,就是警察沒在騎車,不曉得這項規定而已。還好分局長知道狀況,樓主也免破費了!

我在六年前買汽車時,就有裝攜車架,我挑的是免工具拆卸型的,但是我還是去監理所驗車,也有在行照上架註置放架,就是不想讓這種對法規認識不清的警察有找麻煩的藉口。不過這六年來還都沒有警察把我攔下來,倒是車子去定檢時,檢驗人員有多看了一眼行照,什麼都沒說就過了。
敗家不歸路, 越走越恐怖
我也有裝免用工具拆卸的攜車架...

北二高被攔過一次....

沒開單..

只跟我說....

像你們這種使用免用工具拆卸的攜車架最好開外側道.......

順順開就好,不要任意變換車道.....











〈意思是說....這樣我就不會找你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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