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lee910 wrote:
我的是SBC 633,我真的是用手就裝上去了,不用任何工具啦。
看起來是同一款攜車架另外又出了活動式的型號。愛裝就裝,不裝就拆下,這種看似方便的訴求只是增加市場銷售機會,常常拆裝其實反而不穩固。這東西不便宜而且還是會損耗,像是固定臂和固定環扣我也曾因長久使用磨損,請廠商免費更新零件。此外也不能透過監理站變更行照來當作國家證明隨時幫助你。你得隨時在車上備一疊文件因應臨檢,不見得真的方便。而且攜車架上的 ARTC 證明貼紙會老化看不清楚。
吊詭的是責令驗車合格才能取消罰單,所以你要選擇帶著罰單裝上不須驗車的活動式攜車架花錢去驗車證明合於法規下安全使用以便取消罰單,或是選擇自認違規直接繳交罰款了事,還是透過文件往來花費時間來申訴呢?請作好選擇好好加油吧!
無可救藥,白痴到不行的樂觀份子。
真相衹有一個,但是鬧出的笑話卻一大籮筐。
Sia@y@